公共场合吸烟!台州开出首张罚单
“先生,您的行为已违反《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关规定,相关证件麻烦出示一下。”10月19日下午,路桥区卫健局执法人员在公共场所监督检查时开出了一张“禁烟场所吸烟”执法罚单。这也是《条例》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来,继首张不文明养犬罚单后,我市开出的首张控烟罚单。
据了解,路桥区文广旅体局此前接到投诉举报,反映金清镇轻音网吧有吸烟现象。当日下午,路桥区卫健局便联合区文广旅体局、区公安局等多部门,对该地的3家网吧开展了控烟执法专项检查。
检查从接到投诉举报的金清镇轻音网吧开始。执法人员回忆,当时有闻到一股淡淡的烟味,但巡视了一圈并未发现吸烟现象。随后检查的另外两家网吧也没有发现任何吸烟行为。
没有违法现象?自然是好事。但为了严防吸烟隐患的存在,检查收尾之际,执法人员决定对轻音网吧开展回头看。
“再次巡视的时候,我们发现轻音网吧角落里一名男子的桌台上,放着一个一次性杯子,杯中有一根烟蒂。”上前检查后,执法人员在男子随身携带的纸袋中发现了更多的烟蒂。
经进一步询问,该男子承认了在网吧吸烟的事实。
《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公民在公共场合应当“控制吸烟,不得在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商场、星级宾馆、文化体育场馆的室内公共场所以及电梯、公共交通工具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
同时,第三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项规定,在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商场、星级宾馆、文化体育场馆的室内公共场所以及电梯、公共交通工具吸烟的,由卫生健康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据此,执法人员当即出具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该男子罚款人民币5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该男子当场履行完毕。
“控烟禁烟是文明城市的重要标志。从处罚上下手,主要是让市民在思想上对控烟引起重视。”路桥区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他们将继续加强公共场所的控烟宣传,同时加大商场、医院、酒店等公共场所的执法查处力度,共同创设控烟禁烟的文明新城。
还有,不只是公共场合吸烟要被罚,遛狗不牵绳、未即时清理狗粪便……这些不文明养犬行为也是要吃罚单的。
来源: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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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马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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