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杭州市45个纪检监察派驻机构 全方位监督138个市直单位
派驻采取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两种形式,解决派驻监督的“盲区”和“死角”问题。
派驻机构的主要任务是监督驻在单位和归口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日前,杭州市委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市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通过调整、保留、新增等方式,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总数增加至45个,实现对138个市直部门和单位的派驻监督全覆盖。
45个机构怎么派驻?监督杭州市138个部门单位
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也被喻为权力监督的“千里眼”。
杭州市作为全省推进派驻改革三个试点地区,此次通过调整、保留、新增等方式,共派驻34个纪检监察组、11个纪检组,总数从原来的34个增加到45个。
45个派驻机构如何实现对138个部门和单位的监督?市纪委负责人介绍,此次派驻采取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两种形式,解决派驻监督的“盲区”和“死角”问题(见右图)。
派驻机构做些什么?监督领导班子、监督“三重一大”
根据《意见》,派驻机构的主要任务是监督驻在单位和归口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见上图)。
经过市纪委批准,派驻机构要对驻在单位和归口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根据需要参与案件调查工作。
派驻机构还要向市纪委定期报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关情况,及时报告驻在单位和归口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问题。
派驻机构对谁负责?告别双重领导强化统一领导
“以前,派驻(出)机构由纪检监察机关和驻在部门双重管理、双重领导,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情况。”
早在2006年,杭州就率先打破29个市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双重领导”的局面,宣布对派驻(出)的纪检监察机构实施“直管”。
此次派驻机构的全覆盖,更是强化了市纪委监察局对各派驻机构的领导关系、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意见》明确了派驻机构的干部任免权不在驻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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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改革方案,驻市委办公厅纪检组等7家纪检组长配备正局长级干部。
新增的7家配备正局级纪检组长的单位:驻市委办公厅纪检组,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组,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组,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驻市政府新闻文化系统监察室),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