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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首例“黑车”司法拍卖案诞生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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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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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因“黑车”车主何某拒不缴纳罚款,嘉兴市秀洲区法院应嘉兴市运管局申请,对车辆强制执行了司法拍卖。据悉,这是嘉兴市首例“黑车”司法拍卖案。

  2013年10月10日,何某驾驶车牌号为“浙F××753”的车辆,从嘉兴高铁南站运送两名乘客准备去嘉兴机场,车费为人民币70元。在接受检查时,何某未能出示该车的《道路运输证》,因涉嫌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车辆被执法人员当场暂扣。在充分的证据面前,何某对其非法营运行为供认不讳。由此,嘉兴市运管局依法作出对何某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当事人何某在收到该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未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3个月后,行政诉讼期已过,市运管局依法向秀洲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秀洲区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进行审查,认为市运管局作出的处罚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准予强制执行。2014年4月18日,遂向何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按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缴纳罚款。但是,何某在接到通知后还是未履行义务。8月份,秀洲区人民法院依法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拍卖“浙F××753”车辆。最后,这辆轿车以23200元价格成交,其中1万元用作罚款上交国库。

  “这是嘉兴市首辆因为当事人拒不缴纳罚款而被司法拍卖的非法营运车辆,今后这种方式很可能成为常态。”据市运管局法规稽查科负责人称,部分“黑车”车主认为,从事非法营运的是车辆,车辆被暂扣后,违法行为就与自己无关。其实,这是错误的认识,违法的主体是人,不是车,按照规定,运管部门向“黑车”车主开出处罚决定书后,车主必须在15天内缴纳罚款。15天后如果不履行,可以在3个月内进行行政诉讼。否则,时间一过,运管部门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今年年初以来,共有6辆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因当事人拒不缴纳罚款而进入司法程序,

  今年,嘉兴市运管部门进一步加大了稽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建立打黑长效机制,时刻保持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共计查处非法营运车辆314辆。而针对近段时间发生的“重庆搭错车女大学生惨遭黑车司机杀害”等恶性案件,在此,运管部门提醒广大乘客为了自身的安全,千万不要贪图便宜去乘坐“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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