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拒缴罚款 “黑车”被司法拍卖
日前,因“黑车”车主何某拒不缴纳罚款,秀洲区人民法院应嘉兴市运管局申请,对车辆强制执行了司法拍卖。
记者从相关渠道得到消息,这是嘉兴市首例“黑车”司法拍卖案。今后,这种方式将成为常态。
“黑车”首次被拍卖
2013年10月10日,何某驾驶车牌号为“浙F××753”的车辆,从嘉兴高铁南站运送两名乘客准备去嘉兴机场,运费为人民币70元。在接受检查时,何某未能出示该车的《道路运输证》,因涉嫌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车辆被执法人员当场暂扣。在充分的证据面前,何某对其非法营运行为供认不讳。由此,嘉兴市运管局依法作出对何某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
然而,处罚决定书开出了15天,何某却未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3个月后,行政诉讼期已过,市运管局依法向秀洲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秀洲区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进行审查,认为市运管局作出的处罚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准予强制执行。2014年4月18日,遂向何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按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缴纳罚款。但是,何某在接到通知后还是未履行义务。8月份,秀洲区人民法院依法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拍卖“浙F××753”车辆。
最后,这辆轿车以23200元价格成交,其中1万元用作罚款上交国库。
记者了解到,这是嘉兴市首辆因为当事人拒不缴纳罚款而被司法拍卖的非法营运车辆。今年年初以来,共有6辆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因当事人拒不缴纳罚款而进入司法程序。
非法营运后果严重
“要车的话,你们拿去好了,我是不会缴罚款的。”
“1万元罚款?大不了我不要了,这车反正也值不了多少钱。”
……
对于上述的话,熟悉“黑车”查处的人应该不会陌生,“黑车”车主被逮住后,涉事车辆被暂扣,运管部门开出处罚决定书。有的“黑车”车主拿到处罚决定书后虽不情愿,却还是会主动缴纳罚款,但也有一些车主拒绝缴纳罚款。
在这部分车主看来,车辆很破旧,本来就不值几个钱,能卖的价钱比罚款要少得多,所以缴纳罚款还不如弃车。
“有相当一部分‘黑车’车主有这样的认识误区。在他们看来,从事非法营运的是车辆,车辆被暂扣后,违法行为就与自己无关。其实,这是大错特错的,违法的主体是人,不是车。”嘉兴市运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黑车”车主不来接受处理,相关部门难道就束手无策了吗?当然不是。据了解,按照规定,运管部门向“黑车”车主开出处罚决定书后,车主必须在15天内缴纳罚款。15天后如果不履行,可以在3个月内进行行政诉讼。否则,时间一过,运管部门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记者了解到,今年年初以来,嘉兴市运管部门进一步加大了稽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截至目前,共计查处非法营运车辆314辆。而针对近段时间发生的“重庆搭错车女大学生惨遭黑车司机杀害”等恶性案件,在此,运管部门提醒广大乘客为了自身的安全,千万不要贪图便宜去乘坐“黑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