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广发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征集令”
记者从市文产办获悉,为加快推动嘉兴市文化产业发展,嘉兴市于今天正式面向全社会公开发出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征集令”,邀请嘉兴市符合条件的文化产业优质项目积极申报。
为加快嘉兴市文化产业发展,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嘉兴市设立嘉兴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明确自2012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支持文化产业发展。2013年,嘉兴市市本级包括嘉兴文化传媒广场在内的50个项目喜获专项资金扶持,扶持金额总数达809万元。为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3年11月,嘉兴市出台《嘉兴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对资金使用范围、使用原则、管理责任分工、对象申报条件、资助方式标准、资金申报审批、监督绩效评估等进行了明确而细致规定。其中,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区实行“市级引导、以区为主、保障重点、突出绩效”的管理模式;对企业实行“企业申报、专家评审、政府决策、社会公示、绩效评价”的管理模式。市财政局是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市文产办是市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引导的主管部门。
据了解,此次扶持项目申报范围为本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重点,包括新闻出版发行服务业、影视传媒演艺服务业、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业、文化休闲旅游业,文化产业园区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对于那些能提升嘉兴市文化产业水平,引领文化产业发展,具有较好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能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文化企业,我们均会将其列为资助对象,给予项目补助、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贴息或奖励等四种专项资金扶持。”市文产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次申报采用“企业申报、专家评审、政府决策、社会公示、资金拨付”审批流程进行。企业申报可自行登录嘉兴在线网站(http://www.cnjxol.com/),了解项目申报条件和所需申报材料,并点击下载相关表格,填写后交至相关部门。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30日。申报结束后,所有项目将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经过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以补助、贴息和奖励的方式对本年度立项项目给予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