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名!浙江省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和选调生
为牢固树立从基层选人用人导向,不断优化省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省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实际用人需求,省市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以下简称遴选单位)共安排155名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含其他相当职级层次,下同)遴选计划。其中,省级遴选单位79名,市级遴选单位76名;定向选调生遴选计划28名(省级遴选单位13名,市级遴选单位15名)。
二、遴选范围和
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1、省级遴选单位面向省内各设区市市级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并在编在岗,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省级遴选单位定向选调生职位的遴选范围是,在省内各设区市范围内,被省委组织部或市委组织部确定为选调生, 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
2、市级遴选单位面向本市所辖县(市、区)级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并在编在岗,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市级遴选单位定向选调生职位的遴选范围是,在本市所辖县(市、区)范围内,被省委组织部或市委组织部确定为选调生, 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可选择定向职位报考,也可选择非定向职位报考,但不得同时报考。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
在浙中央机关直属机构、省级机关单位设在各市、县(市、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下同)、市级机关单位设在所辖县(市、区)的单位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参加遴选。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除遴选职位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在现行政关系所在单位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
5、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4、遴选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5、新提任乡科级领导职务尚在试用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点击《2021年浙江省省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查询遴选职位及具体资格条件。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通过职位表中公布的咨询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遴选程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0年12月11日9时
- 标签:沈阳建国
- 编辑:马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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