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破获首起外资企业涉嫌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
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嘉兴市近日破获一起韩资企业涉嫌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这是自新的“两高”司法解释出台以来,嘉兴市查处的首例外资企业涉嫌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
涉嫌“严重污染环境”
今年7月,有群众向环保部门反映,位于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塘汇街道的张家港有人偷排皂化液。张家港两边都是企业,经开区环保分局立刻介入调查,经调查,环保部门将偷排企业锁定为日新金属(嘉兴)有限公司。由于而该企业的偷排行为已构成犯罪,8月21日,环保部门将此案移交给公安机关。次日,经开区公安分局将朴某等4名企业负责人抓获。
经民警追查,又有了新发现,“最初在现场看到的皂化液,以为是金属切削液造成的,但调查后发现,该企业金属切削液的用量非常少。”办案的民警说。
原来,这家韩资企业是2006年投产的,主要从事汽车铝制零部件铸造加工,在配件的铸造过程中会使用到一种脱模剂,与冷却水混合后,会产生乳白色的工业废水,形成危险废物。企业的废水未经处理,就通过私设暗管,由工人用泵把废水打入雨水井,经由雨水井排入厂区10米外的张家港。
排放的废水属于危废
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脱模剂会造成危废污染,为什么没有合理的处置方案?办案民警查了该企业历年来的3次环评,却都未发现脱模剂的字眼,也就是说,企业故意隐瞒了生产过程中会使用脱模剂的事实,并通过偷排逃避治污费。虽然该企业与杭州、嘉兴两家危废处理中心签过协议,委托两家专业机构处理危废物质。但是,根据警方的调查,这两份协议基本“名存实亡”。
“一份脱模剂要配合85份水,按100公斤的脱模剂来计算,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废大约有8.5吨,而该企业的脱模剂基本两天用一桶,一桶在180公斤左右!”办案民警说。
经查,金属脱模剂和冷却水混合之后形成的物质是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中的废物代码900-007-09,另经市环境监测站检测,这家企业排放的废水中含有、铜、锌、镍、镉、铅等多种重金属物质,且排放的废水类别被列入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人体接触或摄入后,会对皮肤、呼吸系统、消化系统造成严重影响。
根据新的“两高”司法解释: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即可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而该企业排放的废物已远远超过了这个标准。
目前,该企业一名韩国籍负责人、两名中方人员已被刑事拘留,另一名韩国籍负责人被取保候审。具体案情,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环境违法者必须付出代价
据了解,今年初以来,嘉兴市环保部门积极落实“五水共治”,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嘉兴市各级环保部门对环境保护违法案件的执行力度也进一步加强,确保环境违法者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
上半年嘉兴市各级环保部门共下发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748件,罚没款总额计358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罚没款增加27.2%,平均个案罚款金额增加幅度达54%。仅今年4月份,嘉兴市在水环境污染执法方面就出动3769人次,检查企业2052厂次,限期整改98家,立案查处94件(其中未批先建35件),处罚金额257.88万元,关停取缔18家,与公安联合检查27次,移交公安案件11件,刑事拘留3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