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控机制 不良贷款比例实现“双下降”
规范银行服务收费、推动金融服务创新、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今年初以来,嘉兴市始终把握防范金融风险的底线,通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嘉兴市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为促进嘉兴市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
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控机制
据悉,去年以来,嘉兴市针对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特点,积极创新工作措施,在全省率先在县域试点主办银行和授信总额联合管理制度并向嘉兴市推广,遏制过度竞争、过度授信和随意抽贷压贷行为。嘉兴市还以桐乡信用联社为试点,开发了“企业担保链风险类型识别系统”,创立“分类-识别-计量-评估-处置”的“五步脱险法”,进行“地毯”式担保链风险排查,有效克服了人工排查的局限性。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执行涉金融案件若干问题的纪要》,进一步理顺了不良资产处置等问题的工作机制,优化了金融债权类案件的处理程序。
今年,嘉兴市又在原有企业资金链风险防范领导小组基础上,出台了《嘉兴市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协调工作联动机制工作规则》,建立了由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金融办、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银监分局等9个单位组成的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委政法委、市金融办召集,依靠政法机关力量,构建监测、评估、预警、处置、追逃等工作体系,并进一步落实市金融办、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银监分局分片负责的金融风险防范联片责任制,加强对各地金融风险防范处置的协调与指导。
不良贷款比例实现“双下降”
在一系列措施的推动下,嘉兴市不良贷款比例实现“双下降”。截至今年7月底,嘉兴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合计46.11亿元,比年初减少4.32亿元,不良贷款比例为1.04%,比年初下降0.19个百分点,不良贷款比例位居全省最低,也是全省唯一一个实现“双下降”的地市。
“虽然嘉兴市银行业不良贷款比例保持‘双降’态势,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但是县域之间还是有一定的差别。”嘉兴银监分局局长周立新表示。据了解,到今年7月底,桐乡、市本级、海盐三地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34%、0.76%和0.8%,资产质量好于嘉兴市平均水平;嘉善、海宁、平湖三地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53%、1.59%、1.66%,高于嘉兴市平均水平。
在不良贷款核销方面,嘉兴市银行业核销力度不断加大,2013年嘉兴市累计核销不良贷款20.18亿元,是2012年的4.85倍。今年上半年嘉兴市再核销261笔,金额9.06亿元,同比增幅达380.42%。其中,平湖核销77笔4.13亿元,市本级核销147笔3.5亿元,两地核销笔数和金额分别占嘉兴市的86%和84%;嘉善、海宁、海盐分别核销19笔、6笔、12笔,金额分别为0.64亿元、0.45亿元、0.34亿元;桐乡因资产质量较好,上半年并未核销。
“不良贷款比例要持续‘双降’,还得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周立新说,一方面要真实反映贷款质量,密切关注大额关注类、未被划分为不良贷款的逾期贷款、高风险领域贷款以及异地授信、多头授信、法人账户透支、信用卡透支等领域风险,切实做实贷款五级分类的清分和认定工作,及时调整贷款分类结果,真实反映贷款的风险状况;另一方面灵活运用自主处置与市场转让等创新方式,多种形式处置不良贷款,腾挪出存量信贷规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