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杭州”的步伐更加坚实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龚正强调,要把深化改革、“一号工程”、“五水共治”、“四换三名”、“三改一拆”、“浙商回归”、城市“四治”等重点工作作为深化法治建设的大平台、试验田、活教材,在推动重点工作中弘扬法治精神。
在推进现代化进程中,杭州市一直以来把法治建设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战略来谋篇布局。2006年5月,市委在普法依法治理工程基础上作出了建设“法治杭州”的决定。经过8年多的共同努力,“法治杭州”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当前,杭州市上下正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市委正按照四中全会的新要求、新部署,起草关于建设“法治杭州”的实施意见,努力把中央和省委部署转化为建设“法治杭州”的具体行动,打造“法治杭州”的升级版。
在推动重点工作中弘扬法治精神
“三改一拆”是考场,是赛场,试出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比如,在推进“一户多宅”整治中,可以学习借鉴的经验不多,法律上没有明确认定。萧山区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镇村干部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村规民约,制定了《农村宅基地审批“一户一宅”中“户”的认定参考意见》,梳理了13条认定标准,有效破解了这一难题。
杭州市司法行政系统也积极为“三改一拆”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协助政府和职能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三改一拆”。在抓好法制宣传的同时,引导广大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律师为重点项目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做好法律援助和调解工作,有效化解“三改一拆”引发的矛盾纠纷。
法治环境不断优化,中心工作推进也越来越有力。不仅仅是“三改一拆”。在法治保障和群众支持下,“四换三名”、“五水共治”、城市“四治”等重点工作都得到了迅速推进,实现了“法治杭州”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齐头并进。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从2008年发布区域法治指数以来,余杭区一直是全国法学界重点关注的对象,被称为全国法治实践的“试验田”,其实践经验多次载入《中国法治发展报告》蓝皮书。
71.6、71.84、72.12、72.48、72.56……余杭区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介绍,每年法治指数的上升幅度虽然微小,但每一点提升,都反映了余杭法治建设的进步、百姓的认可。
余杭区的实践,正是杭州市依法完善政府治理的缩影。
近年来,杭州市通过市委决定、人大立法、政府规章、公民参与等方面,在法治范围内推动了行政权力审批、事业单位改革、民资作用发挥、新型城镇化建设、平安杭州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改革,用法治护航改革。
今年以来,杭州市依法对各部门所有行政权力进一步清理,杭州市涉及56个部门14476项职权经清理核定保留权力事项3215项,下放权力事项1012项,清除权力事项10249项,清减率达到70.8%。
为提升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能力,杭州市还制定实施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素质考察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去年,共有1201名市管领导干部和45794余名公务员通过了法律知识考试。
“依法执政”的政治环境和“依法行政”的政务环境,为杭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法治红利
今年5月1日,市人大在2013年12月新修订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开始正式实施。一些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纠纷烦恼,有望通过这部法律得以解决。
但是很少有人知道,《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自2012年进入修订程序后的两年时间里,先后有5000余名市民参与修法,并创造了市人大立法史上多项首次——
首次召开立法听证会,首次向全体市人大代表征求意见,首次实行三审制和隔次审议,首次进行立法前评估……成为杭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生动实践。
杭州十分重视地方立法工作。近年来,共制订出台和修订了81件地方性法规、125件地方政府规章,涵盖杭州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
围绕城市规划与发展,出台了《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杭州市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条例》、《杭州市良渚遗址保护管理条例》等;
围绕改善和保障民生,出台了《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杭州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杭州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等;
围绕社会管理,制定了《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等。
“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立法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通过立法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让人民充分享受到立法带来的制度红利、法治红利。”市人大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