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敲开融资门
日前,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结合国家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关要求,将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纳入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范围,实现统一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发证。此次系领导小组成立以来首次五部门联合发文,标志着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步入新的阶段和高度。
只有先确权,才能再赋权。事实上,嘉兴在这一点上早就走在了前列。为深化农村金融服务、提升农村金融覆盖面,近年来,嘉兴市辖内金融机构率先推出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有效激活土地的资产属性,缓解土地流入经营主体生产经营中的资金矛盾。截至今年4月末,嘉兴市累计发放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195笔,金额31050万元;贷款余额11377万元,同比增长43.3%。
依托产权交易平台
推进承包土地确权
人民银行嘉兴市中心支行会同农经部门,选取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237家、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36家、市级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31家,以及100户种养大户,作为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重点支持对象。选取的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个数分别占嘉兴市所有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总数的1%。同时,人行会同农经、银监等部门,制定了《嘉兴市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专项贷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此作为试点土地承包经营权贷款规范文本。
按照《办法》,依托已建立的各县(市、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家庭承包土地开展确权及抵押登记,为农户发放统一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并为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提供中介服务,负责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抵押登记、抵押注销等事项。今年5月末,嘉兴市家庭承包经营农户581981户,已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580430份,颁证率达99.7%。
科学评估产权价值
量身定制信贷产品
承包土地的权利确定了,但由于其附着物的不同,价值的判定又是一道难题。为此,嘉兴市执行了两套办法。对于土地附着物价值低的承包土地,按“流转土地经营权评估价值=每亩土地年租金×剩余承包年限×流转土地面积”的方式进行估值;对于土地附着物价值较高的承包土地,按“土地经营权评估价值=年租地平均净收益×经营期限+地上(含地下)附着物预期收入”的方式进行估值。
人民银行通过支农再贷款手段,加大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贷倾斜,对农村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推进得力的法人金融机构,在申请支农再贷款时给予优先考虑。今年年初以来,仅海盐联社一家就增加1000万元信贷规模,专项用于发放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金融机构积极为土地承包经营权量身定制信贷产品,陆续推出“农钻通”、“农易分”等系列土地承包经营权贷款产品。以“农易分”产品为例,在支付土地流转租金时,先由银行一次性垫付,再根据农户所选期数将资金分摊至各账单周期,由农户按期进行偿还,帮助种养大户解决土地流转租金一次性交付难问题。该产品推出仅1个多月,已为农户提供土地流转租金贷款120余万元。
促进承包土地流转
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农村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以农村承包土地流转为要件,提高了农民承包土地流转的积极性,促进农村土地规模化集约经营,有效推动了嘉兴市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截至今年4月末,嘉兴市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242.1万亩,流转面积达101.2万亩,流转比例为41.8%。
农村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以土地“流转、交易、收益”为切入点,将农村流转土地经营权及地上(含地下)附着物作为债务担保抵押,较好缓解了农村规模经营大户生产资金不足的难题。截至今年4月末,嘉兴市已累计为近百户农户和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发放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31050万元。与此同时,此举也增加了农民收入。数据显示,仅2013年,嘉兴市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主体支付流转费就达2469.8万元,平均每亩的流转费为691元;土地流出户在经营主体打工的有3696人,通过土地流转取得报酬共1207.3万元,人均3266元。
此外,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推出,激活了承包土地经营权的经济属性,有效推动了集约化农业发展,提升了农业现代化水平。目前,嘉兴市农业规模化经营率达到50%,农业科技贡献率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均在64%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