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提醒!丽水已有103人中招,这类人要警惕
来源: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检察院
近期,莲都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校园诈骗案。犯罪嫌疑人虚构自己某贷款公司员工身份,套路学生办理手机、摩托等分期贷款套现业务,将小部分款项给予学生作为好处费,剩余款项用于挥霍,103人被骗,涉案金额近80万元。
诈骗者虚构身份,套路学生办理分期贷款
2019年8月至2020年2月期间,张某某、胡某某等4人虚构自己是某贷款公司员工,需要刷单冲业绩,找学生帮忙办理分期贷款,承诺办成后会替学生偿还贷款,并会在后台删除贷款记录,一单可给予几百至上千元不等的好处费。张某某等人将被骗学生带到手机店或摩托车店,让其隐瞒自己学生身份,办理分期贷款业务,办理成功后,款项会转到手机店或摩托车店账户,扣除手续费后,经贷款公司业务员或介绍人将款项交付给张某某等人。张某某等人在偿还小部分贷款和支付小额好处费后,将剩余的款项用于挥霍,共计骗取103位被害人人民币74万余元。
手机店老板、贷款公司业务员协助诈骗,从中获利
在该案中,除了诈骗者外,还有手机店老板和贷款公司业务员从旁协助。
方某某是某数码店老板,她在明知张某某等人行骗的情况下,仍帮助张某某等人把学生介绍到其他手机店办理手机分期贷款套现业务,并从中获利,参与诈骗金额为14万余元。
魏某某和严某某是负责办理手机分期贷款业务相关贷款公司的业务员,两人在明知张某某等人骗取被害人贷款的情况下,违反公司不允许套现的明文规定,为张某某带来的受骗学生办理手机分期贷款套现业务,并从中获利。两人参与诈骗金额达12万余元。
骗局环环相扣,诈骗者设“套中套”
在首次诱骗学生办理分期贷款成功后,张某某和胡某某又设“连环套”,再次联系受骗学生,以提前撤销贷款记录、帮忙冲业绩刷单等理由,让陈某某等14人办理普信快信分期贷款、分期乐平台贷款、花呗等贷款,共计骗取14位被害人人民币4万余元。
近日,莲都区检察院对张某某等4名直接参与诈骗犯罪嫌疑人和方某某等3名协助参与诈骗犯罪嫌疑人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来源: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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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马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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