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嘉兴模式
公生明,廉生威。当公平正义成为执法者的永恒目标和首要价值追求时,“严格公正规范、理性平和文明”的执法理念也就永远镌刻在了执法工作的史册上。
在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热潮中,嘉兴公安从全省11个地级市中脱颖而出,被省公安厅推选为全省唯一一个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候选单位。
“我们始终认为抓执法就是抓全部公安工作,在目前纵深推进‘一体化警务’建设,加快公安转型发展的关键时刻,抓执法规范化建设更具根本性、全局性、基础性。”对于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市委常委、公安局长李浩有着深刻的理解。
“全省领先、全国一流”是嘉兴公安对自己的定位。多年来,嘉兴公安“大力度”谋篇布局,在顶层设计上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上升为“政府工程”、“全警工程”和“转型工程”,倾力打造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升级版,提升执法质量,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树起了标杆。
升级三大中心
“智能管家”筑起“防火墙”
物证(涉案财物),是一种重要的案件证据,但其管理曾让办案单位颇为头疼。在当前办案量激增的情况下,以往涉案财物都归各个办案单位自行保管,但有时因条件有限,容易造成涉案财物的丢失和损毁,严重的甚至会造成证据链的不完整。
如何让物证“有地放、看得住、管得好”?今年,一个个设施完善、技术先进、管理严密的“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在各地悄然建成扭转了物证管理原有的尴尬局面。高清视频监控、联网报警器、门禁系统、自动干粉灭火装置、烟感报警器等设备一应俱全。万余件物证被分区保管,每一件都有自己的“户口”,扫一扫存放袋上的“二维码”,案件编号、扣押日期、存放位置、案件流程等信息一目了然。“袋子上的封口是一次性的,打开就粘不上了。不管是发还事主,还是要鉴定、销毁或移交,物证要被拿出去,都必须经过常务副局长的审批。”海宁市公安局物证(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民警施玲泓说,
每一件物证自录入之时即被纳入动态管理和全程监控之中,这个专业的管理系统将原来分散于各警种部门的物证纳入统一管理平台,成功改变了以往“各自为政”的局面,真正做到“物随案走、案结物清”。物证不再由办案部门负责,改由第三方管理,这也使监督制约有了充分保障,有效避免了某些人员徇私舞弊,斩断了联手操控案件的链条。
硬件设施的完善是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的“土壤”。既然定位在全省领先、全国一流上,执法平台升级嘉兴公安也秉持高起点、高标准。早在2010年起,嘉兴公安就打破警种的界限,将派出所、看守(拘留)所、刑侦队、交警队等两所两队同步纳入执法规范化改造之中。
2013年,公安部在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性成果验收中,对嘉兴公安予以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百尺竿头再上层楼的嘉兴公安随即提出“争创全国地市级执法示范单位”的目标,制定出台《2014至2016年工作规划》。嘉兴市财政部门专门投入专项经费1600余万元,全速推进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升级改造。
如今,嘉兴市基层所队办案区升级为办案中心;县级公安机关专门新建物证管理中心;基层科所队办公区创设案管中心。
改造的是硬件,改进的是理念。完善的是工作,受益的是群众。执法平台的改造优化,其实是强制民警“入轨”,不仅逼迫民警规范化执法,同时也解决了影响公安执法的各种社会问题,筑起了一道坚实的“防火墙”。
公开促进公平
阳光警务“晒出”公信力
如果将执法规范化视作一把标尺,嘉兴市每个公安民警正凭此丈量出自己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的长短;如果将执法规范化视作一架天平,每个民警就能凭此衡量出自己在群众心目中的分量和位置。
“家里东西被偷,心里很不舒服。但仔细想想,自己防范不到位也是个问题。刑侦队的民警经常跟我联系,说案子查到了哪个环节,让我也及时掌握情况。”家住南湖区松鹤社区的曹先生说,“破案需要一个过程,我挺理解的,知道警方还在努力,心里就会踏实一些。”
案件回访制度是执法程序规范化建设中力推的其中一个举措。治安民警朱强辉坦言,警察的执法水平和执法素养直接决定了执法质量的优劣。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很大程度上根据民警对具体案件的处理来作出判断和评价。该机制的运行,不仅收获了群众的理解和信赖,同时也提高了民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在法治社会中,执法权力与公民权利应该是对等的。平衡权力与权利的关系,更为重要的是保证执法程序的正义。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高亮度’成为必然。阳光执法的意义就在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高度,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实践证明,执法活动越公开、执法监督越有力,执法工作就越有权威和公信力。”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沈楚赓说。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多年来,嘉兴公安认真落实阳光执法的要求,通过门户网站等互联网平台,强势推行执法办案及行政管理公开。“阳光执法”专栏集查询、服务、办事于一体,人们通过电脑或手机可查询执法依据、举报投诉途径、接处警流程,行政复议可在网上在线操作预约。目前,嘉兴公安已破刑事案件和已结行政案件公开率达到100%。
嘉兴公安还将执法的过程置于公开之中,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公开举证质证、行政诉讼局长出庭应诉等制度。还积极推行行政案件公开处理和说理性执法,采用群众熟悉、容易接受的言语及平和方式将理由和道理讲清讲明,实现“以理服人”。2012年、2013年,嘉兴市办结说理性行政案件246起,有效消除群众对执法不公的疑虑。
坚守执业良知
强化内功淬炼专业度
法律是显性的道德,道德是隐性的法律。公平正义的伸张需要每一位执法者将执法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蔡赟龙原来是派出所一名普通民警。拥有丰富执法经验的他通过自主报名、竞聘上岗成为一名专职法制员,被派驻片区刑侦队。“平时在执法过程中碰到什么问题,直接找法制员咨询,他会指导我们怎样操作规范。”在民警朱强辉看来,专职法制员就是案件审核把关的“质检员”,也是执法办案防错纠错的“啄木鸟”,他们的派驻使基层民警在处置警情时有的放矢,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警察的核心价值观承载着法治信仰,嘉兴公安以此教育广大民警不断提升职业修养、法律素养,坚守职业良知,自觉用职业道德约束自己,筑牢执法根基。嘉兴公安把学法日常化、终身化,规定市县两级领导班子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的法律专题学习,网上学法制度和模拟考场测试在民警中持续保温。“订单式”教学、“自助式”选学,“小班化”、“微课程”等互动式学习时有创新。
学以致用,用于促学。在嘉兴,民警的中级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为52%,居全省前列;高级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为36.3%,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嘉兴市公安法制部门配足专兼职法制员411名,占总警力的8.2%;其中专职法制员104名,占总警力的2.1%。法制队伍的专业化有效支撑了执法规范化建设。
为避免出现“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嘉兴公安以执法质量考评为基础,综合考虑办案的数量和质量,对部门和民警的案件办理情况予以量化积分,并与其政治待遇、表彰奖励等挂钩,激发广大民警的办案积极性、主动性,确保公安机关及时、全面、高效履职。同时,明确市局机关业务警种分管执法办案负责人,县级公安机关分管执法办案局领导、业务警种及派出所正副职每年必须办理规定数量的案件,并纳入执法质量考评必查项目。实行领导办案申报制,法制部门对案件质量予以严格检查认定,定期对领导办案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通报,对未完成任务的领导干部实行提拔任用“一票否决制”。
近年来,嘉兴市公安局没有发生过一起因执法问题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民警违纪率持续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人民群众总体安全感、综合满意度在97%、95%以上。
用看得见的公平正义引领嘉兴警务工作的不断创新,已成为嘉兴市公安机关的共同追求。“优质、高效、安全”的要求深植广大民警心中,也贯穿于公安工作的各个领域和环节。一场声势浩大的警务体制机制变革已经开启,执法规范化的嘉兴篇章正在奋力谱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