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10个水污染治理项目获中央补助资金4080万元
记者昨天从市发改委获悉,近日,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嘉兴市共有10个项目作为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获当年度中央预算内资金4080万元,分别占国家下达浙江项目数(22个)、资金(7260万元)的45.5%和56.2%。
10个项目为南湖区城镇污水管网三期工程项目、海宁市丁桥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桐乡市崇福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嘉善县开发区东区园区新疆道路污水管一期工程、平湖大道污水管道复线工程等。
其中,桐乡市崇福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1200万元,占全省所获中央资金总数的17%,是全省22个获得中央资金项目中补助资金最多的单个项目。该工程实施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污水处理量从3万吨/日扩大到6万吨/日,二是全部工程出水水质从一级B标准提高至一级A标准。
据了解,该工程在申报过程中,历经三次评审和修改,业主单位对申报材料数易其稿,对投资变动、资金配套、进度情况等进行多次专题说明汇报,并多次与省里沟通。此次该工程获全省单个项目最多资金,一方面在于与其他同类项目相比,其节能减排等实质作用非常明显,具有示范效应;另一方面与有关部门和业主的积极申报以及信誉度密不可分。
尽管从去年开始,中央预算内资金总体规模逐年减少,对申报项目的标准和规范化管理要求却越来越严,各个地区的申报积极性和竞争性越来越强,但嘉兴市尽早谋划,积极与国家、省发改委(太湖办)加强沟通汇报,主动对接,赢得理解,取得支持,最终使10个项目列入中央预算内资金大盘。10个项目总投资6.13亿元,已完成投资3.49亿元,2014年度计划投资2.55亿元,其中获中央预算内投资4080万元。项目数、获中央投资数较2013年(6个项目、3720万元)均有较大增长。
“2013年、2014年嘉兴市连续两年获得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超过国家下达浙江半数。”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据统计,2008年以来,嘉兴市共获得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2.7亿多元。
该负责人表示,中央预算内投资更多地是发挥引导作用,体现了中央补助的趋势,符合“五水共治”的要求。这些资金将引导嘉兴市水污染治理项目的建设运行,全力助推“五水共治”,对改善太湖流域水环境质量、减轻地方财政负担、扩大有效投资等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