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最低工资标准再次“升级”8月1日起实行
“太好了!又要涨工资了……”冯玲珍是市区一家物业公司的一名外派保洁员,听说嘉兴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了,年近六十的她乐呵了一整天,“我们拿的是最低工资,10年前每月才500多元,好在这些年涨了好几次,去年开始是1310元。”
记者昨天从市人社局获悉,《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嘉兴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已正式发布,从今年8月1日起,嘉兴市最低月工资标准从1310元调整为1470元,涨幅12.2%;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从10.7元调整为12元,涨幅12.1%。
最低工资不等于“净收入”
“为稳步提高低收入者特别是生产一线员工的工资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省政府决定从2014年8月1日起,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此次调整,将我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650元、1470元、1350元、122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3.5元、12元、10.9元、9.8元四档。”浙江省人民政府此前发布的相关通知,引发了不少市民对最低工资的关注,甚至有人猜测嘉兴市将根据第四档作出调整。
“实际上嘉兴一直以来参照第二档调整,这次也不例外。”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处长沈宏晓介绍,嘉兴市之所以选择参照全省第二档进行调整,是基于嘉兴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水平等。
据介绍,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沈宏晓表示,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包括嘉兴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将依照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最低工资并不是指市民日常所说的“净收入”,而是包含了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此外,最低工资不包含以下内容: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或将带动新一轮涨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再次“升级”,将带来哪些方面的影响?据介绍,最直接影响的是像冯玲珍这样的低收入人群。与此同时,低保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也将“水涨船高”,但这两个标准“何时涨”、“涨多少”还得以相关部门的发文为准。
在昨天上午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举行的一场常规招聘会上,记者看到一些企业推出的服务员岗位试用期月工资普遍在2200元以上,但多个保洁岗位的试用期月工资低于1470元。沈宏晓表示,劳动者试用期内也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如果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记者了解到,目前嘉兴市劳动力市场的月工资普遍高于1470元,因此不少劳动者受访时表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对我没影响”。但实际上企业老板们非常关心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有的企业把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这意味着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费将随之上调。
“实际上很多企业和我们企业一样,操作工等岗位的薪资由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各种奖励补贴组成,只不过有的企业招聘时写明了基本工资是多少,而有的企业笼统地写了3000元或者更多。”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家钢管公司的招聘人员徐先生告诉记者,该公司老板已多次询问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这件事,“之前的试用期月工资是1500元,虽然已经稍稍高于1470元,但现在估计试用期工资和加班工资都会涨。”
此外,一些企业的工资涨幅一般会参照嘉兴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涨幅。“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会增加企业的成本支出。但这并不是一件坏事,涨工资有利于稳定员工队伍,更可以增加企业效益。”南湖区一家制造企业的招聘人员向女士表示,她所在的人事部门正式收到相关通知后,将向公司领导提交具体的加薪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