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最低月工资标准8月1日起上调至1470元 为全省第二档
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省政府要求,结合嘉兴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市政府决定从2014年8月1日起,按照省政府所确定4个档次中的第二档调整嘉兴市最低工资标准,将嘉兴市最低月工资标准从1310元调整至147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从10.7元调整至12元,增长幅度分别达12.2%和12.1%。因嘉兴市所辖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比较平衡,一直以来实行嘉兴市统一的最低月工资标准。
实行最低工资标准的范围包括嘉兴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也将依照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包括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不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最低工资不包括以下收入: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最低工资标准也是用人单位必须提供的工资底线。
非全日制工作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据介绍,使用非全日制工可以弥补因使用全日制工带来的某些岗位的空缺,其用工的灵活性也为群众就业和增加收入提供了机会。非全日制工作相对不稳定,存在着一些不确定因素,调整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合理确定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有利于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昨天,记者在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看到,现场招聘的100多家企业,提供的月工资至少在1500元以上,普遍达到3000元左右,工资平均水平基本与调整后最低工资水平的两倍持平。“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肯定招不到人。”不少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达了相同的看法。
那么,备受社会关注的最低工资标准究竟起到哪些作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会带来哪些影响?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首先,对效益低下的行业、企业以及工资水平长期处于最低工资标准临界点的岗位影响较大。
一家传统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招工肯定要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看似最低工资没有什么意义,但实际上还是会有影响。工资水平较低的岗位需要上调工资,社保支出也水涨船高。”其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试用期和见习期工资支付普遍较低,处于最低工资标准临界点的不在少数。一旦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就意味着企业要增加支出。昨天的招聘现场,一家物业公司保洁岗位开出的试用期工资为1450元。负责招聘的张先生听说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表示:“试用期工资肯定也要上调。”
据了解,最低工资标准上调除了对部分企业和部分低工资水平群体有影响外,按照往年惯例,最低生活保障、失业金发放等都把最低工资标准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因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上的强制性,让收入水平、保障水平相对处于劣势的群体可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并从法律层面予以保障。
此外,最低工资标准越来越成为社会各界看待和考量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最直观数据,这也是社会关注度高的一个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