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劳动争议案件仍呈多发易发态势
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嘉兴市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007件,涉及劳动者2912人,调解率达81.1%。以镇(街道)为主体的基层调解组织共受理劳动争议2471件,涉及劳动者5425人,调解率92.5%。从劳动争议涉及的企业性质来看,90%发生在私营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从劳动争议仲裁结案情况看,劳动者胜诉或部分胜诉率达86.3%。企业败诉则主要源于违法用工与管理失范。
在近日发布的2013年度全省劳动关系和谐指数排名中,嘉兴市处于第三名,名次靠前。但受宏观经济不振、转型步伐加快、劳动力结构变化等因素影响,劳动争议案件仍呈多发易发态势,劳动关系不稳定因素在一些人力资源管理较为薄弱的企业、行业凸显,特别在一些小微企业和以服装纺织、五金机械、电子设备等领域劳动密集型企业尤为突出。案件诉求也日趋多样化,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等涉及基本权益类诉求仍占主体。在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诉求中,涉及劳动报酬类327件、社会保险类423件、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类198件。而社会保险又主要集中在工伤保险,达到374件。
今年6月,市区一家企业因为搬迁,企业地址的变更和原先签订的劳动合同发生冲突,且新厂区与老厂区相距20分钟电动车车程,企业向每名员工支付每天6元的交通补助,仍有十几名老员工提出异议,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提出其他申诉要求,最终企业胜诉。但是在劳动仲裁案件中,企业胜诉或部分胜诉率仅为13.7%。
据分析,多数企业败诉主要是故意违法、管理失范、规章有疵、违法解除、“自我纠错”缺失等。比如,在故意违法中,企业不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尤其是加班工资。除少数系劳动者曲解或举证不能外,拖欠或者少付加班工资较为普遍,有的利用特殊工时制安排劳动者超长时间工作,规避支付加班工资,有的加班工资基数约定不明,有的考勤管理不健全。在管理问题上,有的企业合同约定不合理不明确,缺少必备条款。而在劳动合同解除中,因劳动者严重违纪而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结果很多用人单位试图利用这一条款规避法律,滥用单方面解除权,或设置劳动者违纪的“陷阱”。
根据对劳动争议劳动者败诉案件的分析,劳动者败诉主要源于过度维权和缺乏诚信,突出表现在非理性维权、不诚信仲裁、依法维权能力弱。比如,有的劳动者对法律一知半解,只取所需,漫天要价,跟风仲裁。有的对法律理解错误,动辄主张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可预期工资损失等达几十万元的赔偿,既无依据,也不合理。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劳动争议产生的原因来自劳资双方,但从现状分析,目前作为资本一方,用人单位往往处于矛盾的主要方面,用人单位过错是引发劳动争议的主要原因。为此,人社部门将从加强服务指导入手,进一步督促引导企业严格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健全企业规章制度、建立内部协商调解机制,切实加强劳动争议的预防调处工作。同时,广大劳动者也要依法维权,理性维权,并注重证据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