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出中民生支出增长最快 制造业和建筑业税收很给力
上半年,嘉兴市财政收入情况如何,复杂经济形势下各行业发展状况是否达到预期,钱又都花在了哪里,民生项目是否得到了充足的“补给”?嘉兴财政收支“年中成绩单”出炉,记者昨天就此采访了市财政局相关人士,请他们解读上半年财政运行情况。
年中数据看经济
制造业建筑业税收拉动明显
统计显示,1至6月,嘉兴市和市本级财政总收入分别实现332.16亿元、97.7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8%、8.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别实现179.39亿元、54.7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3%、5.6%。同时,财政预算收入逐月回升势头明显,嘉兴市和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增幅分别从1月末的4.5%、1.0%回升至6月末的7.3%、5.6%。
嘉兴市财政局预算执行局局长张坤明告诉记者,今年财政收入增幅比去年有所提高,特别是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主体税种收入稳定。从行业看,上半年制造业和建筑业税收拉动作用明显。嘉兴市制造业和建筑业税收分别增长13.8%、16.4%,两者合计增收22.48亿元,增收贡献度达67.2%,而2013年同期制造业和建筑业税收分别同比下降1.0%、6.1%。
压缩“三公”经费用于“五水共治”
新兴街道的明月河曾是市区有名的黑臭河,河边住了很多居民、开着很多餐馆,长年累月排污,使这条河不仅看着黑,连河底的淤泥都极臭。如今再到明月河边走走,早已不是这样的景象,净化水质的“生态浮床”上,狐尾藻、香蒲等植物长得生机勃勃,岸边有人散步,有人垂钓。在河边,有这样一块牌子,嘉兴市“五水共治”——明月河水体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将自今年3月持续至明年5月。
明月河是“五水共治”的一个缩影,明月河的改变得益于嘉兴老百姓对于水清岸绿江南美景的期盼,但也少不了“真金白银”的投入。按照嘉兴市“五水共治”3年行动计划要求,嘉兴市拟安排“五水共治”投资项目509个,总投资675.3亿元,今年嘉兴市计划完成涉水项目投资139.1亿元。
庞大资金需求在政府加大投入的同时,也需要广开渠道,寻求各方支持。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处长黄益良告诉记者,嘉兴市优化存量资金结构,清理结余结转资金,压缩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将清理和压缩的财政资金用于“五水共治”。今年上半年,嘉兴市“三公”经费整治专项行动成效明显,嘉兴市和市本级“三公”经费分别下降37.4%、31.8%。
此外,嘉兴市还整合环保专项资金、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等各项专项资金,用于“五水共治”,在未来的7年里,市财政收入的增量部分也将优先安排用于“五水共治”项目。
资金有了保障,但怎样才能分好这块“蛋糕”,把钱真正用到“刀刃”上?为此,《嘉兴市“五水共治”捐赠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嘉兴市本级“五水共治”项目资金管理意见》等相继出炉,明确了资金使用范围,包括截污工程重点建设项目、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重点建设项目,并建立了生态补偿机制,用于水源地治理保护工程。
民生项目“补给”充足
“财商大讲堂”、英语故事表演营、趣味实验室、手工艺品展览、蝴蝶文化展……到了暑假,市民何女士每天都会上嘉兴文化有约网站看看,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让她不用为给孩子安排什么暑期活动而发愁,“从讲座、演出、展览到培训,现在的孩子真是太幸福了。”
今年市级财政筹集资金1.1亿多元,用于保障市区公交优先发展,建设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创建市区放心农贸市场,拓展“文化有约”平台建设等民生实事项目。
财政支出中,民生发展类支出持续上升。嘉兴市和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的民生发展类支出分别为113.18亿元、32.7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3.2%、19.6%,比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增幅分别高15.9个百分点、14个百分点。
作为今年嘉兴市十大民生工程之一,截至6月底,“文化有约”平台共推出各类活动340项,完成全年任务的68%;市本级8家公益性文化场馆全面开展服务,各场馆均成功培育3至5个子品牌,累计已达30多个子品牌;参与群众突破54万人次,已提前完成全年参与人群达30万人次的目标,网站点击量突破56万次。
《嘉兴市“文化有约”项目资金补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目前已出炉,资金补助范围为市本级公益性文化单位及社会力量通过“文化有约”网站在嘉兴市范围内参与实施的公益性展览、讲座、基本文化培训辅导等。
市财政局行政政法与教科文处处长俞东方告诉记者,“文化有约”项目主要包括空间建设、项目建设和平台建设三个方面,此次资金补助的是项目建设。其中包括美术馆、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项目,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项目,文化馆免费开放项目,文化站、图书馆乡镇分馆免费开放项目等。
以展览为例,可以获得补助的展览须具备以下条件:面向全体市民免费开放,展览时间不少于5天,观众人数不少于1000人次,进农村展览人数要求可下调50%。补助标准为:展板数量在20张以下的,可以获得2000元补助,20张(含)以上的,补助2500元;公益性文化单位送展览到基层的,可以获得每场800元的补助。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中对于“社会力量开办公益性文化活动能否获取补助”这一问题也做出了解答,“社会力量承接‘文化有约’项目活动的,补助标准参照公益性文化场馆”这一条款,极大地提高了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