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扶持政策你知道多少?
最近,“日光婚纱摄影工作室”声名鹊起,小嘉哥和欣然正准备拍婚纱照,便闻名而去,刚进去,就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小嘉哥,恭喜你和嫂子终于修成正果啦!”小嘉哥仔细一看,原来是以前在“伴水之味”打工的大勇。一问之下这才知道大勇现在是这家工作室的老板,小嘉哥羡慕地说:“以前你就很热爱摄影,现在又在自己喜欢的行业中干得这么好。”
原来大勇当年拿着在“伴水之味”打工赚来的2万块钱,加入了创业者的行列,凭着对摄影的热爱,他成立了这家婚纱摄影工作室,他深信,只要自己的摄影技术成熟,就一定能把市场做起来!但是就在他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场的时候,却因为资金不足而陷入了困境,后来收到一条地税部门发来的短信,得知这几年国家对小微企业给予了极大的政策扶持,大勇仿佛在黑暗中看到了曙光,马上去地税局咨询了具体事宜。
大勇笑着说:“我去地税部门咨询后才知道像我这样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小于6万元就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且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我一年减免了七八千元的税款,别看这么一点点税款,日积月累增加了好多套漂亮的婚纱,吸引了不少人来拍婚纱照,我的拍照技术也获得大家的好评,顺风顺水地逐步走上了正轨,而且听说今年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小于10万元的小微企业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且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我越做越大,税款也减免得多,对于像我这样的创业者真是很大的福音啊!”
大勇说,他的工作室之所以起名叫“日光”,一方面是希望自己的工作室能像日光一样发扬光大,另一方面也有感谢政府这个“太阳”对自己企业发展的帮助之意。
小嘉哥和欣然对大勇的魄力和坚持赞叹不已,但是他们谈论最多的还是国家关于小微企业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因为在他们眼里,这是很多像他们一样的年轻人的创业机会,相信只要有正确的创业方向、成熟的创业心态,再加上政府的税收支持,很多怀揣创业梦想的年轻人一定能在创业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越走越稳!
税收百科:
1.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
2.大幅提高营业税起征点。自2011年11月1日起营业税起征点统一调整如下: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500元。《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浙地税函〔2011〕348号)
3.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