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33项户籍业务,甬绍舟台四地通办!
小布今天从宁波市公安局获悉,3月1日起,宁波、绍兴、舟山、台州公安机关正式推出户籍业务通办便民举措。符合条件的群众可以在宁波、绍兴、舟山、台州四市范围内任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三大类33项业务。具体来看↓
市民在现场办理业务。
此便民举措放开的三大类33项业务,占所有户籍业务的70%。其中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等4项业务为即审即办类。居民户口薄换领、补领等26项业务为流转办理类,受理地窗口在申请受理提交后,数据通过常口平台发送至户籍地公安窗口,按规定在30分钟内做出审核意见。市区外夫妻投靠落户(限城镇区)等3项业务为流转审批类,因涉及的审批环节相应多,具体根据各事项的承诺确定审批时限。
市民在现场办理业务。
业务内容
0 1
即审即办类
1、本省籍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
2、外省籍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
3、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
4、临时居民身份证的申领。
0 2
流转办理类
1、国内出生户口登记(限出生五年以内,落家庭户);
2、国外出生户口登记(限出生五年以内,落家庭户);
3、收养登记落户(限收养证落户);
4、死亡注销户口;
5、宣告死亡注销户口;
6、加入外国国籍或在国外定居注销户口;
7、出境注销户口;
8、服兵役注销户口;
9、退伍军人恢复户口登记(限城镇区域,非异地安置落户);
10、市区内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限城镇区域);
11、市区内夫妻投靠落户(限城镇区域);
12、市区内老年父母投靠城镇子女落户;
13、市区内住址变动落户(限城镇区域);
14、户主变更;
15、兵役状况变更;
16、婚姻状况变更;
17、文化程度变更;
18、服务处所变更;
19、居民户口簿换领、补领;
20、户口迁往省外;
21、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户口迁往学校;
22、大中专院校应届学生毕业户口迁出(限入学前未迁入高校、毕业时直接迁往就业地);
23、大中专院校应届学生毕业落户(迁入原籍地或现家庭所在地);
24、大中专院校应届学生毕业落户(迁入就业地);
25、大中专院校应届学生在学期间户口迁移(退学、转学、肄业);
26、户籍类证明查询(不含历史资料)。
0 3
流转审批类
1、市区外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限城镇区域);
2、市区外夫妻投靠落户(限城镇区域);
3、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限城镇区域,四市户籍)。
宁波市公安局
戴巧泽
一审:戴巧泽 二审:张志龙
三审:郑仲晔 终审:张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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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马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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