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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宁波禁捕禁售这类海鲜!违者最高罚5万
小布今天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自4月1日中午12时起,浙江海域抱卵梭子蟹和幼梭子蟹进入禁捕禁售期,以抱卵梭子蟹或幼梭子蟹为主要捕捞对象的作业渔船将被禁止作业,一直持续至2021年9月16日12时。具体来看↓
抱卵梭子蟹。资料图
每年4月中旬天气转暖时,是抱卵梭子蟹生籽、幼梭子蟹成长期。我市渔政部门近期加强海上执法检查, 做好源头管理,打击非法捕捞抱卵梭子蟹和幼梭子蟹行为。
未来5个月半内,执法部门将不定期地检查捕捞船、渔运船、码头、市场等。 据悉,禁捕禁售期间,违规捕捞、销售者,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从重处罚,最高罚款5万元。
据了解,每年,抱卵梭子蟹是最早被“禁渔”的品种,而且时间也是最长的。浙江沿海的梭子蟹产卵期一般在每年4月到7月份。春季孵化的幼蟹生长较快,一般当年蜕壳8至10次,体重达3两左右,性成熟后即“成年”,但也只能算是初长成的“青年蟹”,这个时间,至少需要5个月。这也正是抱卵梭子蟹及幼蟹的禁渔期长达5个半月的主要原因。
按照往年惯例,浙江5月1日中午12时起将全面进入休渔禁渔期,除了抱卵梭子蟹,其他东海鲜活海鲜也将暂离餐桌。
特别是在伏季休渔一周后,市场将禁止销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8种海洋捕捞冰鲜或活体水产品。
市农业农村局
文/摄:周晖
戴巧泽
一审:戴巧泽 二审:张志龙
三审:郑仲晔 终审:葛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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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签:纵横捭阖
- 编辑:马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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