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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工友、房东、母校,哪里熟悉偷哪里 这个小偷专“杀熟”,检察官说他“最没品”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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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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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熟悉,新昌小伙丁某就到哪里偷,他先后将贼手伸向工友、房东以及母校。1月9日,新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丁某提起公诉,见过无数小偷的办案检察官也感慨:“这个小偷‘最没品’。”

丁某是新昌本地人,今年22岁。2011年,丁某曾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刑满释放后,丁某不思悔改,又频频伸贼手。不过,丁某每次下手前,都认真思考一番,那就是选择熟悉的地方作案。

去年3月,丁某在当地某制药厂上班期间,利用上厕所的机会来到厂内更衣室,用自己衣柜的钥匙套开了工友杨某的衣柜,顺利偷走杨某钱包内720元。过了些日子,丁某如法炮制,偷走了工友张某3000多元现金。两次作案后,丁某为了防止同事产生怀疑,还故意说自己的衣柜也被人翻动过,衣服口袋里的钱不见了。

在厂里上班期间,丁某还在附近租了一间房子。同是3月的一天,丁某见房东不在家,但房东的一辆捷安特山地自行车就停在一旁。丁某心想房东不会怀疑其作案,于是将这辆自行车“骑走”,然后转卖给了他人。其间,丁某以串门的方式,多次对周边租赁户下手,偷走了黄金首饰等贵重物品,甚至连黄酒、饮料和八宝粥等也不放过。

此外,丁某还把贼手伸向了曾就读的新昌某技术学校。由于曾在该校读书3年,他对学校地形比较熟悉,于是打起母校的主意。一天,丁某潜入学校教务室,直接搬走了一台电脑。在接下来两个月里,丁某先后11次进入母校,偷走了11台电脑,价值2.2万余元。

去年8月3日,丁某来到其出租房附近的一间房屋,发现屋内没人,也没值钱的物品,便认为房子无人居住,竟时不时跑到这间房子里住了起来。直到去年8月25日,房东回来,看到躺在床上的丁某,便问“你是谁?”丁某还镇静地回答:“我租在这里的”,想趁机逃跑,最终还是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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