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联赴京上访 一审获刑一年两个月 悔罪态度较好 二审减为拘役6个月
今天上午,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该院对到北京串联上访而有悔改表现的俞某从轻判罚,从一审判决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减轻到拘役6个月。
据了解,2014年5月份以来,新昌县梅渚镇村民俞某因不服村里粮食款分配方案,多次进行信访。2014年7月27日下午,俞某被人打伤手臂,她怀疑是因其向媒体提供梅渚镇河道整改工程设计图而遭人报复,遂串联多次曾到北京上访的竺某进京进行非正常上访,并组织联系同村村民陈某、徐某一同前往。
2014年8月3日14时许,俞某与竺某、陈某、徐某在新昌县上三高速服务区乘坐大巴车,于次日上午抵达北京。4人由徐某拦出租车要求直接去中南海未果,后乘出租车至中南海附近一家医院,步行至中南海邮政局邮寄信访材料,后被民警送至北京公安部门接受身份信息登记,并被公安部门以在中南海周边信访作出书面训诫。
一审期间,俞某当庭拒不认罪。新昌县人民法院以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俞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俞某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期间,承办人对俞某进行了提审,听取了上诉意见,并向其解释相关法律。新昌县看守所管教人员也对其进行了思想教育。后俞某认识到了自己进京违法上访行为的错误性,保证不再违法上访,并签下保证书。因俞某在二审期间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并保证不再违法上访,可酌情从轻处罚,故对其改判为拘役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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