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还自行车时提示“还车成功”第二天去借车时却说“车未还”
几天前的一个早晨,我拿着我儿媳的公共自行车卡骑车去市区延安路的就业市场买菜,当时我把公共自行车锁住停在了菜市场门口。等我出来的时候,发现市场门口停了两辆同样颜色的公共自行车,我也搞不清楚哪一辆是我的了。其中有一辆我觉得应该是我骑来的那辆,可我用钥匙开了很多次都没打开,就去开第二辆,没想到第二辆马上就打开了。于是,我骑着车子把它还到了建功中学的停车点,当时系统已经提醒我“还车成功”,我也就放心了。
第二天我又准备骑车去买菜时,却发现卡显示暂时不能用了,换了好几个车位都是这样提示我。于是我打电话到办卡的地方,对方却告诉我,我的车还没有还掉。我当时就觉得有些莫名其妙,明明还掉了车怎么说我没还车。当时对方告诉我,因为我没还车,要扣我一天10元钱的借车费,另外要我马上去把我借的车还掉,否则还要我赔偿300元的车费。我心急火燎地又赶到前一天菜市场那个停车的地方,问了车牌号码核对后,才发现我借的那辆车还停在那里。因为钥匙已经插在前一辆归还的车上了,我只能提着轮胎硬是把车子从菜市场抬到了罗门社区的停车点还车。
车子是还了,但办卡中心的人给我来电话,说我需要赔偿车钥匙5元,加一天借车费10元,从卡里总共扣我15元钱。对此我越想越觉得窝火,整件事情责任不在我。车子我是老早还了,这应该是他们系统设置有问题呀,我怎么能用我的钥匙打开别人的车,还同时能还车成功?而且,后来我整一天是又愁又急,还花了不少时间和劳力来找车,怎么最后还要我来买单呢?我认为这15元钱收得不公平。
汤妹调查:昨天根据陈女士的反映,汤妹联系了绍兴市公共自行车管理单位了解情况。有关人士表示,现在很多其他城市的公共自行车都是不带锁的,但绍兴方面为了给市民提供更多方便,所以在车上安装了锁,方便临时停放。一般情况下,锁上面有个编号,开锁的时候必须和自行车上的编号一致才能打开,否则就可能出现还错车的情况。另外,借车需要卡,还车不一定要卡,所以还车的时候只有卡和车相对应,对上号才能归还成功。如果随便拿别人的车归还是没有用的,相当于你的卡还是处于“借车”状态,会被扣除相应的费用。
但既然编号不一致,陈女士怎么也能还上车并出现还错的情况呢?陈女士说,她之前并不知道需要编号一致才能开锁。那么自行车管理公司是否应该有提醒义务呢?昨天汤妹就此咨询了市消保委有关人士。有关人士认为,如果陈女士所说的情况属实,那么作为消费者应该是无辜的,这个责任不应该由消费者一方承担。相反,同一个钥匙能开不同的公共自行车,并且不出示卡还能还车成功,应该说系统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昨天,通过汤妹沟通,公共自行车管理公司有关人员表示,经过核实后特殊情况特殊处理,他们同意退还陈女士15元钱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