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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的平板电脑充不进电?消保委替消费者挽回损失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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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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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讨女儿欢心,在电脑店内盲目买下一台平板电脑,拿回家使用后却发现充不进电, 7日内找销售方退货遭拒绝……家住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的吴女士近日遇到了这桩麻烦事,万般无奈下找到了南浔区消保委双林分会,在消保委的积极协调帮助下,吴女士如愿拿到了退款。

    原来,不久前的一天,家住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的吴女士带着年幼的女儿逛街时,偶尔路过镇上一家电脑店,小女孩被其中展示的一台平板电脑所吸引,久久不肯离去。吴女士考虑到这台平板电脑确实不贵,性价比也挺高的,为讨女儿欢心,就以1500元的价格买下了型号为台电P98HD的一款平板电脑。吴女士在现场简单试机后并没有发现问题,也就领着女儿开开心心地回家了。

    没想到拿回家使用后不久,她发现这款平板电脑无法充电,第二天便又来到这家电脑店。店方检查后,承认此电脑确实存在无法充电的问题。吴女士立刻要求退货但遭到拒绝,店方只答应换货。对此,无奈的吴女士便来到南浔区消保委双林分会进行投诉。

    接到投诉后,消保委工作人员请来了吴女士与电脑经销商,在了解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工作人员向店方详细解释了新《消法》中关于“7日内退货”的规定,即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在消保委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后,店方终于同意退货。当日,吴女士就如数拿到了退款,并对消保委工作人员表达了感激之情:“多亏你们消保委的同志耐心帮助与努力,替我挽回了损失,谢谢你们!”

    鉴于此,消保委工作人员特别提醒市民,目前随着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的日益流行,市面上出现的电子产品往往良莠不齐,消费者在没有一定电子产品知识和鉴别能力的情况下如果盲目购买,易造成损失从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广大消费者最好到大型、正规手机电脑店购买正牌电子产品,若是在网上购机时也要事先充分了解网店的资质与信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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