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民生态文明公约》征求意见启事
2014年5月30日,经国务院原则同意,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印发了《浙江省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这是浙江省继“四大国家战略”之后又一个获国家批准的重大战略,对湖州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引导市民积极投身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快培育形成绿色行为习惯,日前,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了《湖州市民生态文明公约》(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布,欢迎各单位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讨论,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一、征集方式
各单位和广大市民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1、邮寄地址: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生态文明建设处,邮编:313000。
2、电子邮箱:hzstwmb@163.com。
3、联系电话:2399385(生态文明建设处)。
二、征集时间
2014年8月29日—9月12日。
三、征集要求
1、来信请在内文中注明来稿人姓名、通信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
2、本次征集来稿一律不退稿。
中共湖州市委宣传部
湖州市生态文明办
2014年8月29日
湖州市民生态文明公约
(征求意见稿)
引 言
生态文明湖州先行,绿色低碳湖州示范。
青山绿水人人共享,环境保护人人有责。
健康生活篇
简约装修安全无害,简单包装减少固废。
合理点餐避免浪费,垃圾分类物尽其用。
绿色出行篇
单车出行低碳环保,公交步行健康时尚。
多走楼梯少乘电梯,健身节能一举两得。
节能降耗篇
双面用纸一水多用,人走灯熄养成习惯。
生物秸秆综合利用,变废为宝创造收益。
公共空间篇
义务植树积极参与,森林植被严禁破坏。
公共场所自觉禁烟,室外空间不要喧哗。
结 语
尊重自然增进和谐,遵守公约留下文明。
美丽湖州共建共荣,美好生活共创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