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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发出第一张“当场许可”产品生产许可证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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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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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4日11点,浙江国林地板有限公司办事员周娟英,来到湖州市南浔区审批办证服务中心的质监窗口,办理公司的“人造板”产品生产许可证换证。申请材料交到窗口半个小时后,窗口办事员禹新城就把新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递到她的手中,而以往这张许可证要70天左右才能拿到。

  从70天到30分钟,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时间的大幅度缩减让周娟英喜出望外,“这样的改革真的是让我们企业得到了便利,我们也同样会履行好我们企业的承诺,继续把好质量关。”周娟英捧着新证看了又看。

  原来,这是湖州市质监局和南浔区质监局选取“人造板(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行业作为生产许可证审批改革的试点,实行的“当场许可”。“企业只要资料齐全,在本地办证中心30分钟就能领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市质监局监督处处长徐俊平告诉记者,今天国林地板公司拿到的是湖州第一张以“当场许可”方式发出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相比于以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先核后证”的办理程序,实施“当场许可”简化发证程序并未降低取证要求。记者发现,在周娟英递交的材料里有一张企业的“自我声明承诺书”,里面有企业对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八项承诺,并盖章签字。

  “这种形式突出了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我们则把工作重点放在证后的核查和监管上。”市质监局副局长王坚介绍说,审批“零等待”对应的是监管“零容忍”,质监部门将会加强对企业是否达到审批条件的事后监督,一经发现不符合取证条件却以虚假承诺取得许可证的企业,立即依法吊证并纳入黑名单,相关人员三年内不得申请生产许可。

  浙江省质监局监督处处长沈华清认为,在当场许可时,企业自愿郑重做出的承诺以及由此导致的后果,会倒逼企业自我加压,有利于企业树立质量安全诚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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