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金融生态环境 推动信用体系建设
湖州市重拳打击恶意逃废债见成效
为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化解涉企金融风险,维护区域信用环境,从6月起,湖州市开展集中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专项行动期间,重点打击恶意逃废债、严重损害金融单位合法权益的企业和个人,通过加大对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和惩戒力度,进一步推动信用体系建设。
截至目前,湖州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恶意逃废债案件92起,涉案总金额13.82亿元,破案62起,挽回经济损失5.91亿元,湖州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3名,审查起诉19件,湖州市法院系统共受理一审金融纠纷案件1675件,审结1338件,结案标的34.91亿元,专项行动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今年7月18日,织里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抓获了涉嫌恶意逃废债的犯罪嫌疑人沈某。经查,沈某为浙江金丽杉羊绒服饰有限公司负责人, 2012年3月至2013年9月,沈某在经营金丽杉羊绒服饰有限公司期间,请湖州市多家公司为其担保,并使用与湖州某纺织有限公司签订的虚假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多次骗取湖州多家金融机构贷款及承兑,共计2000余万元。因资金链断裂,贷款到期后,沈某无法归还借款,便采用转移资产、隐匿企业应收款、库存等手段逃避债务。目前,沈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这是一起典型的恶意逃废债务案,当事人行为已涉及刑事犯罪。”市打击逃废债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据介绍,恶意逃废债行为是指债务人(含借款人和担保人)有全部或部分偿债能力,但拒不履行司法机关判决义务,造成金融单位现实或潜在重大损失的行为。可视为恶意逃废债的行为包括通过藏匿、外逃等方式恶意逃避偿债责任的,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司法机关判决义务的,不经债权金融单位同意擅自处置抵(质)押资产的,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司法机关执行的等9类行为。
截至目前,湖州市共排摸出506个案件,涉及标的金额达30亿元。为从源头上遏制恶意逃废债行为,市委政法委联合市金融办建立联动管控机制,对存在现实或潜在恶意逃废债风险的企业,定期编制和更新恶意逃废债重点监测企业名单,实行重点监测,从源头防控。“下一步,我们将对存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债务人进行依法强制清收,并开展重点案件集中审判和执行活动;同时,还会将恶意逃废债行为人纳入失信‘黑名单’,除定期通过媒体曝光外,还将实施联合惩戒。”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处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