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全力遏止露天焚烧秸秆现象
距离秋收冬种还有一个月时间,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湖州市前一阶段作出了自今年起全域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的决策部署,出台《关于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提出到年底前,基本遏止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到2015年基本无露天焚烧秸秆现象,综合利用率达92%以上;到2017年,实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
露天焚烧秸秆是造成空气污染的一个重要原因。《实施意见》出台后,湖州市进一步强化了监督检查的力度。为鼓励群众监督举报露天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今年夏收期间,市农业局公布举报有奖电话,制定《夏收期间秸秆禁烧有奖举报办法》,对第一时间举报秸秆露天焚烧,经核实给予举报人每片火点100元奖励,建立了举报受理和应急处理机制。各县区建立值班制度,上下联动、引导群众监督举报,共同制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县区抽调环保、农业、城管执法等部门人员在容易发生秸秆焚烧的区域和时段组织开展巡查和执法检查,对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由环保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坚决制止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夏收期间,湖州市共巡查发现或群众举报焚烧点320处,处罚违法行为85起。
湖州市各级各部门在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力度的同时,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重点在实施秸秆肥料化还田工程,推行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腐熟剂快腐还田、动物过腹还田等农业技术,改善农田土壤结构,提高农田地力,湖州市夏收期间秸秆还田面积60万亩,占春花面积的80%;实施秸秆能源化利用工程,扶持电厂利用生物质发电,推进秸秆固化成型燃料项目,引导企业和农业经营主体锅炉使用秸秆固化成型燃料,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实施秸秆原料化利用工程,因地制宜,发展秸秆板材、秸秆新型墙体材料等产业,培育秸秆加工企业,并引导农民从事草绳、草包等编织加工行业,逐步培育秸秆编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实施秸秆饲料化利用工程,以深化湖州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为抓手,推进畜禽养殖转型升级、实施湖羊振兴计划,稳定发展湖羊等食草动物,加快推广秸秆青贮、氨化、发酵、成型等技术,促进秸秆饲料化利用水平提高;实施秸秆基料化利用工程,发展以稻草、玉米等秸秆资源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发展秸秆育苗、花木基质、草坪基料等生产企业,引导带动基料产业发展。
据介绍,下一步湖州市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强化监管、严防死守,依靠科技、综合利用”的工作思路,加大禁烧宣传力度,扩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示范推广,积极争取秸秆综合利用资金投入力度,借鉴“以禁促用”经验,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再上新台阶,综合利用更有新扩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