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检”今起改电子“年报”
记者昨天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今天起正式实施,施行30多年的企业年检制度退出历史舞台,企业可以通过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填写电子年报。
据了解,取消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之后, 2013年度的企业年度报告报送时间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之后每一年度的年度报告都需要在次年的1月1日到6月30日报送,并向社会公示。企业年报内容包括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等7项规定内容。“以前的企业年检制度要求企业网上申报、提交企业年检报告,再到工商窗口送审等诸多流程,耗时耗力。现在采用电子年报制度后,企业只需在系统中填写相关经营情况并上传就可以了。”市市场监管局企业监管处负责人说,企业填写报告请登录浙江省工商局网站的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登录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www.humsa.gov.cn)。
“这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大改革,是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说,年报制度将“强制检查”变为“企业自主申报公示”,将“提交书式材料”变为“全程电子报告”,给企业带来便利。
那么,年报在监管上是不是比年检放松了呢?“其实,这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宽进严管’的具体落实,它对企业的管理不仅不是放松了,从某种意义上讲,可以说是更严格了。”企管处负责人说,比如,针对可能存在的部分企业公示信息弄虚作假的情况,每年将由省级以上工商部门通过随机摇号的方式对确定企业进行检查,每次确定比例不少于3%。同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企业公示信息虚假,也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记者还了解到,对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年报或公示信息弄虚作假的企业,将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变资金罚为信誉罚,企业的信誉在很多企业看来,对他的影响比你处罚他100万、 200万元更大。”这名负责人说,通过信息公示制度,失信的企业、有污点记录的企业就将会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