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烧秸秆减少污染综合利用变废为宝
每年秋季是晚稻收割时节,稻草秸秆大规模田间直接焚烧现象较为普遍,农村四处“狼烟四起”,既浪费资源,又污染环境。
为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面禁止秸秆焚烧,从本月起至年底,湖州市开展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集中攻坚行动,进一步杜绝焚烧农作物秸秆现象,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加强秸秆综合利用。
据介绍,湖州市以推进省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试点为契机,坚持“堵疏结合、多措并举,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政府引导、各方参与,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在湖州市全域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新途径、新模式,形成源头有效防治、主体责任明确、运行机制完善的农作物秸秆综合治理机制,基本遏止秋收季节大面积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现象,实现湖州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的目标。
在此期间,市农业部门将会同教育、环保等部门以“禁止秸秆焚烧、保护大气环境”为主题,在学校开展宣传活动,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劝说家长自觉做好秸秆禁烧的带头人,营造全民保护大气环境的浓厚氛围;同时,组织各级干部走村、入户、进田头,深入开展面对面宣传活动,将禁烧公开信发放到农民手中,做到全覆盖、全动员,并和环保部门联手,加强督察力度,引导和监督农户不再将秸秆“一烧了之”。
在综合利用方面,湖州市将重点实施秸秆肥料化利用、能源化利用、原料化利用、饲料化利用、基料化利用五项工程,特别加大秸秆还田力度。市农业部门将组织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业主、专业合作社等,举办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班,提高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积极性;通过召开秸秆综合利用现场会,学习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实际操作技能,观摩机械化收割粉碎、翻耕还田、捆扎打包、饲料化成型、生物质颗粒等综合利用示范点,引导广大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力度。
在鼓励综合利用的同时,湖州市还将组织环保、农业、城管执法等部门人员开展巡查和执法检查,对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由环保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坚决制止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对第一时间举报秸秆露天焚烧,经核实给予一定奖励,积极鼓励群众监督举报露天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别看秸秆不起眼,它可是一种宝贵的自然资源,可以通过多途径综合开发成为能源、肥料、饲料、基料和加工原料等,变废为宝。”市农业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为鼓励秸秆综合利用,今年湖州市对实施秸秆资源化利用、收储网络化建设、利用机械化作业等取得显著成绩的企业和个人给予奖励,希望广大农民和农业企业积极投身禁止秸秆焚烧、推进综合利用的活动中,共同为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科学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