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9月底前无证码头完成关闭淘汰
湖州市码头专项整治昨启动
为进一步提升湖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港口码头整体环境,促进港口物流行业转型升级和健康有序发展,湖州市码头专项整治昨天正式启动。按照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湖州市无证码头将在2015年9月底前全部关闭淘汰。
湖州港是全国内河主要港口之一,是湖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 2008年,《湖州港总体规划》经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联合批复后,市政府印发了《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湖州港总体规划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港口资源整合的任务,至2013年底,湖州市共整治关闭码头330余座,取得了初步成效。
由于相关法规和规划的滞后,湖州市港口在发展中仍存在码头布局零乱、岸线利用不合理;码头规模小、管理水平低、生产效率不高;港口集约化、规模化水平较低,公用码头和专业化码头数量少;码头设施比较简陋,部分小型码头利用自然岸坡或设置简易护岸,存在护岸塌陷、水土流失等问题;码头单位的环境保护措施未完全落实,没有有效的防尘抑尘和污水处理设施,造成码头环境脏、乱、差,安全隐患多,装卸运输过程粉尘飞扬,影响周边环境质量等问题与不足,亟需专项整治,提升码头整体水平。
记者了解到,本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市域范围内所有航道、河道沿线的码头和临河装卸点。通过一年半时间,关闭淘汰一批小、散、乱、脏码头和临河装卸点,对保留码头按标准实施整改提升,规划建设一批布局合理、集疏便捷、装备先进、功能完备的现代化码头。
根据实施方案,对不符合规划、无证无照、用地违法,以及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的码头和临河装卸点一律予以关闭拆除。对列入关闭淘汰范围的码头和临河装卸点,要在2015年9月底前完成关闭淘汰工作,减少码头总量,解决码头小、散、乱、脏的问题。对符合规划、用地合法、证照齐全的保留码头,要在2015年12月底前按照《湖州市码头整治提升标准》完成整治提升工作,实现设施齐全、管理规范、环境美化。到明年年底未按照标准进行整改的码头也要关闭淘汰。
专项整治期间,各县区将根据《湖州港总体规划》和《湖州港岸线利用规划》,结合临港产业发展和城乡建设需要,合理制定辖区码头布局规划,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港口码头,积极支持公用码头和大型专业化码头建设,新建一批布局合理、集疏便捷、装备先进、功能完备的现代化码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