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严”,把好量化准入关
自2005年湖州市在全省率先推出集中式供水单位量化分级工作以来,湖州市各集中式供水单位通过积极参加创建活动,制水、管水整体水平得到了极大提升,为进一步提高对A级单位的准入门槛,使A级单位真正起到示范作用,今年以来,湖州市从“四个严”着手,严把量化准入关。
据了解,湖州市在 “严”把关中将省级量化评分标准A级单位的准入分(86分)提高至90分,并将水厂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每年复核一次、供(管)水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和培训证上岗、采用持续性水质消毒设备、设立不小于25平米的水质检验室及必检项目等规定为必备项目,严把A级单位准入关;
同时,“严”评定:严格按照《浙江省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采取查阅资料与检查现场相结合的形式,对于已出现作为备用水厂或间歇性供水、检验室未能开展必检项目、制水工艺不完整、水质抽检出厂水1次不合格或末梢水2次不合格等情况的供水单位,坚决不纳入A级单位评定。
做到“严”复核:对于拟评为A级的饮用水供水单位,由县区初评合格后,再报市级进行审查,符合A级条件的,由市级上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并由省组织饮用水卫生相关专家进行复核,做到层层把关,严格审查。此外,进行“严”公示:对于完成量化评定的A级供水单位,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授予等级牌匾,悬挂于供水单位醒目位置,并在省、市卫生监督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将在下一年度复评时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A级单位资料。
10月22至28日,市卫生局组织监督执法人员对各县区上报拟申报A级的供水单位进行了初评,德清达阔制水有限公司和湖州埭溪水务有限公司通过了市级初评,已上报省卫计委复评。截止目前为止,湖州市61家集中式供水单位中,符合纳入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条件的有47家单位,达到A级等级的有单位8家,加上今年新评定的2家供水单位,共有10家企业达到了A级单位标准(其中市级水厂1家,县区政府所在地城镇水厂3家,村镇水厂6家),湖州市A级单位比例已达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