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联老板找到 员工拿回工资
浙高法: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数额较大”属犯罪
“1.05万元,一分没少。”前天上午,长兴县画溪街道曹家桥村的李志祥和同事很开心。隔了6个多月,拖欠的9个月工资终于放进了口袋。
李志祥和同事共21个人,原先是长兴某照明器材厂的员工,从去年3月份到今年1月份共计10多万元的工资一直没拿到,老板却不见了。
就在前一天,画溪街道某照明器材厂的老板周亮(化名)从长兴火车南站的出站口走出来,就被等候多时的铁路派出所民警逮了个正着。“去年年底的时候没结账,后来过年的时候打电话来说过几天继续开工上班,我们就以为厂子渡过了难关。”李志祥的一名女工友说。可接完电话后的第3天,同村的老板家就大门紧闭,老人孩子全不见了,更别提老板周亮了。
照明器材厂的员工大多数都是曹家桥村本村人,一时之间村上炸开了锅,左邻右舍都说老板跑路了。
今年4月28日,李志祥他们找到了长兴劳动监察大队。“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把老板写给我的欠条复印了一张,我听人说欠条过了一年就没用了,监察大队的人给备份了,我就不怕了,大大舒了一口气。”李志祥说。工作人员复印欠条的举动让他觉得讨回工资有望。 7月,按照规定流程,劳动监察大队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失联逃匿……长兴雉城派出所治安中队中队长柳东东告诉记者,该企业负责人的做法属恶意欠薪行为。根据浙高法93号文件规定,该企业负责人的做法属于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数额较大”标准,属刑事犯罪。周亮被刑拘后,劳动监察和公安部门要求其付清所有欠薪,否则将受到法律相应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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