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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首例非法“伪基站”案昨当庭宣判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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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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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在湖群发垃圾短信获刑3年3个月

    昨天,吴兴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了湖州市首例利用“伪基站”发送垃圾短信案,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
   
  昨天上午10点,身穿号服的胡某被带进法庭。“当时我不知道后果这么严重,我不知道违法。 ”
   
  今年43岁的胡某是湖南省娄底市人,一直以开出租车谋生,后来由于生意不好做,就动起了用“伪基站”设备群发假证广告的歪脑筋。
   
  今年年初,湖南人胡某在外地通过不法渠道购得1套“伪基站”设备后,就经常在湖城爱山广场等地驻留,带着设备群发办证、刻章等垃圾短信。短短2个多月时间,就发送了8万条垃圾短信,仅经过检测认定就有1万多移动手机用户受到该“伪基站”的骚扰。
   
  2月28日,根据相关单位的提供的线索,警方在粮油市场附近抓获胡某,并扣押了主机、笔记本电脑、天线和假发票。经查,从设备使用到案发,警方通过高技术手段查勘,胡某大概一共发了8万多条垃圾短信,造成周边移动用户通信中断1万多人次。
   
  昨天,吴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认为,胡某非法使用“伪基站”设备干扰公用电信网络信号,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法院依法判处胡某3年3个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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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伪基站”对公共安全危害很大

  “这是湖州市法院系统首次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决的‘伪基站’犯罪案件。 ”市无线电管理局管理科郭科长告诉笔者,“伪基站”设备是当前一种实施电信诈骗手段的高科技仪器,其工作原理与合法公众通信基站相仿,“伪基站”通过截断并俘获正常手机无线信号,强行向用户手机发送诈骗、木马程序、广告推销等短信息。他介绍,自2014年3月,国家下发了《关于依法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案件的意见》,该司法解释明确指出“非法使用“伪基站”设备干扰公用电信网络信号,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依照《刑法》第124条第1款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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