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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元公积金支付物业费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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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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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新政惠民

    今年3月,湖州市出台了《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试行办法》。这项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实施以来,截至11月底,已有500余名市民受益,共提取107万元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办法》 规定,只要是2014年1月份之后,申请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的家庭可以每年办理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每次提取金额为相应交费时段内实际支付的物业费,即一年办理一次提取,金额为12个月的物业费,提取金额最高不得超过3456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还须符合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只限于提取支付申请人及配偶一套自住住房的物业费的条件。“制定新政前期,我们进行过摸底调查,最终是按照普通住房144平方米(最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每平方米月收费2元来进行测算,物业费最高每年为3456元。 ”该负责人解释道。

    近日,记者来到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大厅,看到有不少市民正在办理提取公积金缴纳物业费的业务。

    家住湖城天盛花园小区的王先生支付小区物业管理费后,带着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房屋所有权证和物业费发票等证件、票据,从公积金账户中提取了3136元,“我们小区物业费是1.48元/平方米,我家房子有100多平方米,还有一个汽车库,一年下来物业费3136元,能用公积金交,节省了一大笔开支。 ”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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