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单背后的服与不服
坊间对交通执法动机的怀疑存在已久。笔者认为,对交通执法动机的怀疑,影响的是交通执法的公信力,是交通执法的效果。
上月10日,本报《路上标志“不能右转”,为啥路面标线“可以右转”》一文报道,湖城南街转到所前街的十字路口处,地面上有右转道标线,但路边的标志牌上却写着“禁止右转”。
读了这则新闻,读者会不由地想到,如果哪个司机在路上标志“不能右转”,而路面标线“可以右转”的十字路口,顺着路面右转标志右转而吃上一罚单,是不是会觉得有点冤?
一般的情况下,车主在吃到罚单后,会告诫自己以后开车要当心,这条路单行了,那条道限速呢。而当车主觉得自己因交通标志设置不合理而吃到罚单的时候,也许会产生如此的联想:这不就是为了罚款吗?
这篇报道之前,湖州晚报另有一则有关湖城交通管理的报道,《湖城公交专用车道昨启用》。报道写道,湖城公交专用车道启用后,交警部门将加强交通执法管理。
湖城的公交专用车道标志清晰,划分已有一段时间。即使是这样,此前在交通高峰期间,其他车辆占用公交专用车道的事情还是比较多的。这说明,有些人还没有养成为公交专用车道让道的习惯。这种情况下,如果公交专用车道开始启用后,交警部门立即秉公执法,相信不少驾驶员会因此中招。
报道说,交警部门为了给车主一个适应过程,在公交专用车道启用后的前两个月,对车主前3次的占道违法行为仅予以警告处罚,第4次才开始实施罚款100元。同时,交警部门还在晚报上公开了10个自动抓拍路段。
交警部门在湖城启用公交专用车道之际,如此周到,从中看到的是交警部门的反复叮咛,避免车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中招受罚的良苦用心。那么,如果车主如此情况下还因违法占道而吃罚单,相信这样的罚单更能让人口服心服。
其实,坊间对交通执法动机的怀疑存在已久。笔者认为,对交通执法动机的怀疑,影响的是交通执法的公信力,是交通执法的效果。
从晚报上读到的上述两个有关交通执法环境的描述中,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要消除市民的困惑,交警应当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出发,真正回归到交通执法的初衷。这样开出的罚单,将更有利于车主从中吸取教训,增强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