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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一年半浙江有999人因危害食品安全被判刑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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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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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死猪、地沟油、染了色的鲍鱼、泡过双氧水的海参……近年来,食品安全案事件接连不断发生。吃上安全、健康的食品,成了所有人关心的问题。

  昨天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浙江审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基本情况和特点。

  一年半568件刑事案件

  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全省法院共受理危害食品安全一审刑事案件568件,审结一审案件541件。

  审结案件中,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461件,约占85%,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件80件,约占15%。生效判决被告人999人,其中2013年529人,2014年1月至7月470人。

  此外,有一部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涉案数额巨大,但未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还有个别案件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数量逐年上升

  2011年全省法院受理此类案件仅14件,2012年猛增到127件,2013年又上升至357件,同比分别增长807%和181%。今年1月至7月全省法院受理此类案件211件,同比上升73%。

  浙江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数量大幅攀升的态势与全国态势基本相同,2011年、2012年与2013年全国审结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食品刑事案件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案件同比增长179.83%、224.62%与74.87%。

  记者了解到,近年我省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数量大幅攀升,一方面原因是当前我省食品安全问题仍处于高发易发期,另一方面是我省不断加大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力度,促使案件数量持续上升。经过近两年的严厉打击,我省食品安全取得了较明显成效,食品安全刑事案件持续暴涨局面得到有效控制,总体上呈现稳定向好局面。

  “低、散、小”案件多

  网络成问题食品重要销售平台

  浙江高院对2013年来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调研发现,我省虽然偶有重大案件发生,但是多数案件呈现“低、散、小”特征。

  被告人多为夫妻、父子等家庭成员,开一家小作坊,有些有少量雇工。他们一般以此为家庭生活主要来源,涉案金额一般不大,作案方式主要有工业松香褪毛、双氧水漂白食品等违法添加或超范围、超限量滥用添加等。许多案件呈现明显的行业性特征,当地行政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如采取专项打击行动,此类案件数量就大幅增多。

  此外,由于电子商务交易成本低、效率高,且互联网监管相对薄弱,网络广告、网站宣传、网店兜售已成为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分子重要的销售平台,与网络售卖相伴的快递运输成为重要的流通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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