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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摧毁一烟花爆竹非法销售网络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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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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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月24日,吴兴区公安分局摧毁了一个在湖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网络,警方提醒市民,尽量少放烟花,减少对大气的污染。

    早在几个月前,吴兴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了解到一条线索,在八里店、织里一带有人卖假烟花。调查后得知,是一辆安徽牌照的货车,一直往来于安徽和湖州市之间运输爆竹,尤其到每年年底期间,运输频繁,每隔二三天就要运输一次。

    掌握这个信息后,警方于上月13日在这辆货车常走的湖织大道上蹲点守候并将其查获,当场查扣假冒烟花爆竹130箱700余件。经审查,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人毛某,安徽宣城人,他自2009年以来,长期从安徽郎溪购入烟花爆竹非法销售至吴兴、南浔等地,涉案金额50余万元。

    根据毛某提供的线索,警方后于吴兴、南浔等地抓获6名违法购买并非法储存的人员,又查获烟花爆竹260余箱1300余件。目前毛某已被刑事拘留,其他6名违法人员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吴兴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燃放期内燃放烟花爆竹要去有执照的正规商店购买。为了减少环境污染,呼吁市民还是尽量不要燃放。尤其是假冒的烟花爆竹,污染更严重,安全隐患也不容忽视。

    作为传统习俗,燃放烟花可以增加节日气氛,让年味更浓,但不可否认的是,每次燃放烟花爆竹后,产生的烟雾会污染空气, PM2.5都会大幅蹿升,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与此同时,每年春节因燃放烟花而发生的安全事故也不在少数,烟花爆竹已成为“快乐杀手”。

    湖州市也已出台了2015年春节中心城区烟花爆竹限放的初步方案,有限(可以)燃放时间从原来的春节前后各15天,变为2015年2月17日(小年夜)零时至3月5日(元宵节) 24时,共计有17天,其余时间均为禁放期。

    另外,根据国家有关新规,烟花爆竹被分为专业燃放类和个人燃放类,其中个人燃放类受到了强制性的规定,如个人燃放的组合烟花规格单筒内径不得大于30毫米、单发药量不得超过25克、总药量不得超过1200克,筒体高度不得超过30厘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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