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办公室面积不能超标干部任多职只留一处房
湖州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将进行“大清理”“超标”办公用房2月10日前基本完成整改
一场针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清理整改工作将在湖州市全面展开。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会议上获悉,到2月10日,湖州市“超标”的办公室将通过调换、合用、隔断改造等方式基本完成整改。
记者了解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湖州市超标使用办公用房670余处,约5.5万m2,违规使用办公用房50处,约1.7万m2。
此次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党政机关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实际占有、使用的办公用房、技术业务用房。
那么,机关工作人员办公室面积究竟可以有多少?《湖州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给出了明确的上限标准。
市级机关中,正市(厅长)级、副市级、市直属机关正局(处)级、市直属机关副局(处)级和市直属机关处级以下干部,每人使用面积的上限分别为42平方米、30平方米、24平方米、18平方米和9平方米;县级机关中,正县(县长)级、副县级、县直属机关正科级、县直属机关副科级和县直属机关科级以下干部,每人使用面积的上限分别为30平方米、24平方米、18平方米、12平方米和9平方米。
对于部门(单位)包括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等在内的服务用房,此次也将按照标准进行控制。其中,市直机关部门(单位)按编制定员人均使用面积6-8m2,编制定员200人及以下的按上限标准8m2执行,编制定员400人及以上的按下限标准6m2执行,中间值用公式(1000-x)/100计算确定。县级机关部门(单位)人均使用面积6-8m2,编制定员100人及以下的按上限标准8m2执行,编制定员200人及以上的按下限标准6m2执行,中间值用公式(500-x)/50计算确定(x为编制定员)。
对于办公室使用面积超过标准的,将按照“一调二合三改造”的方式进行整改,可以调换办公室的调换,不能调换的合用,实在不能调剂的采取隔断改造,避免在整改过程中形成二次浪费。
此外,对于此次清理整改中腾退的办公用房,将单独造册,逐一列明,并按照相对集中、可调配的原则,移交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