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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的烦恼——考驾照虽易 守驾照不易 且行且珍惜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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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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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网·新闻频道9月19日 讯(通讯员 周豪 记者 于瑶瑶)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称作实习期。近日,在金华甬金高速公路上,几位还在实习期内的驾驶人遇到了不少麻烦。

  两个实习期驾驶员高速上撞了

  衢州的叶先生开车从宁波回衢州,在G1512甬金高速往金华方向133公里的地方和台州徐小姐开的车发生了追尾碰撞事故。事故中没有人受伤,两辆车都靠边停好,报警等待交警前来处理。

  金华高速交警四大队民警赶到事故现场,查看了两位当事人的证件后发现,他们手上的两本驾驶证都还在实习期内,叶先生驾驶证的初领日期2014年6月18日,而徐小姐的证是2014年5月28日。按照规定,实习期内的驾驶人是不得独自驾车上高速行驶的。虽然当时两辆车上都还有其他人在,可他们都没有机动车驾驶证。

  两人车上都没有具备有效驾驶资质的人员陪同,违反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最后,民警分别对两人作出了罚款200元的处罚。

  临时牌照过期 刚考的驾照注销了

  上面这两位实习期驾驶员虽然出了事故,也就罚点款,连分都没有扣,可下面的这位徐先生就惨了。

  东阳的徐先生8月底在衢州的一家4S店买了辆宝马轿车,并让4S店帮忙上牌照。过了20多天牌照做好了,4S店通知徐先生去衢州装牌照。徐先生美滋滋地开着宝马车,准备从甬金高速义乌东出口上高速去衢州。可万万没想到,因为没有牌照,高速交警在高速入口处整治时,示意他停车接受检查。

  这一查,麻烦了。徐先生的临牌已经过期10多天,要扣12分。更重要的是徐先生今年3月份刚考出驾照,还在实习期内,这次一下扣了12分按照规定那是要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徐先生顿时傻眼了,因为自己的一时疏忽,刚考的驾驶证被注销,新买的宝马车也不能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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