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年检新规出台 金华未按规定检验的车辆剧增
金华网·新闻频道10月17日 讯 (通讯员 周豪 记者 于瑶瑶)前段时间,公安部推出年检新政,从2014年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在此期间,每2年提供交强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免征证明后,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
这个规定对很多车主而言是一个好消息,以后车辆年检就方便多了。但是很多人光是听说或看到了“免检”两个字,而没有仔细研究其中的细则和各种限定条件。这不,近期高速交警金华支队四大队就查到了十几起机动车未按规定进行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义乌的杨先生就是其中一个。
杨先生的车因为故障送到了修理厂,出行十分不便。为了解决客户的问题,修理厂老板就把自己的一辆车借给杨先生使用。昨天上午,杨先生开着这辆车准备从G1512甬金高速义乌东出口上高速,被例行检查的交警拦了下来。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可杨先生因为走得匆忙驾驶证忘带了。民警又检查了一下行驶证,发现车辆在今年7月就已经检验到期,而且这辆车还不属于免检的范畴。随后,民警扣留了车辆,并让杨先生拿驾驶证来处理。
第二天,杨先生带了驾驶证,联系好拖车,来到高速交警四大队的处罚中心。在处理过程中,民警发现杨先生的驾驶证已经被扣了9分,加上这次驾驶未按规定参加技术检验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又要被扣3分。这样一来,杨先生的驾驶证就要被交警部门扣留,而他自己也因为驾驶证被记满12分要参加学习考试。
杨先生懊悔不已,和另外一位同样处理车辆年检过期的驾驶员说:“我以为9月1号以后车辆都免检了,谁知道这次因为这个扣3分,驾驶证都被记满了12分,这下麻烦大了!”后面也是因为年检问题栽了跟头的小伙子索性幽默地说:“警官,我这个没年检的已经联系好拖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