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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出台事业单位招聘细则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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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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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人设岗,因人设考,恶意报名凑足人数开考……这些在事业单位招聘中经常被人质疑的不公平做法,今后在金华将被明令禁止。

  昨天,来自金华市人力社保局的消息称,新出台的《金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细则(试行)》,对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组织实施、纪律监督等作出了具体明确规定。

  《细则》中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须在岗位空缺的前提下制订招聘计划和招聘方案,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实施。招聘简章应当通过金华市人力社保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市人才网等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细则》还说,公开招聘中笔试、面试成绩比例一般各占50%,避免人为因素干扰。

    增设其他专业测试内容的,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在综合成绩中的比例应不少于40%。

    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按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

    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招聘简章中明确。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应当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不得设置不符合法律法规或与岗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不得实行给予特定群体加分、限定内部人员报考等有违公平、公正的规定。

  为了发挥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细则》明确,经用人单位考核、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事业单位可直接聘用两类人员:一是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二是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

  《细则》对实施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和应试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也作了明确,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来源: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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