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8金华女子失联”案嫌疑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金华网·新闻频道 12月5日 讯(通讯员 王鹤 陈婧 记者 李国靖)记者从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了解到的消息,发生在江北闹市区的“11.18金华女子失联”案中的犯罪嫌疑人朱某、陆某,因涉嫌抢劫罪、故意杀人罪被婺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陆某现年29岁,云南人,此前曾在云南老家犯盗窃罪被判处缓刑,之后和妻子在武义打工。因为染上赌博恶习,10月底他又欠下了1万元的赌债,经济窘迫。
现年36岁的武义人朱某,曾因交通肇事罪、诈骗罪两次被判处有期徒刑,去年与陆某姐姐交往一年后分手,之后陆某姐姐回了云南老家。
11月初,朱某回武义将前女友物品归还陆某,聊天中双方都说缺钱花,加上朱某提出自己长期帮人代驾夜班出租车,非常熟悉金华路况,两人便一拍即合,预谋对乘客实施抢劫。
每天下午4:30到第二天凌晨5:30,是朱某代班开出租车的时间。
那段时间,陆某就坐在后排。朱某还给陆某买了一些作案工具,包括一把长约20厘米的黑色弹簧刀。
但大约一个星期的时间,他们都没有遇到合适的目标。
11月15日下午6时许,朱某在金华市区正常载客,陆某坐在后座选择下手对象,在金茂大厦附近拼车载上被害女子小吴。
朱某见她穿着光鲜,便通过微信与陆某达成劫财合意。行至和信路时,陆某持刀威胁小吴,朱某则将车开到自己位于武义王路头村的老屋,并逼问小吴多张银行卡密码,前往金华ATM机取款。
随后,发现卡里没钱的二人怒气冲冲返回家中,正好看见小吴在窗口喊叫呼救。因害怕报警,两人捂住小吴口鼻使其窒息而死,将遗体埋在附近树林里,并将其随身携带的1100多元现金瓜分后回到金华。
11月18日晚,朱某、陆某被抓获归案。二人落网后,婺城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提前介入侦查,快速将两名嫌疑人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