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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在小区公共绿地内挖池养鱼 称为了大家好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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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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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周,多名当代江南小区业主致电反映:小区里有业主在自家边上的公共绿地里挖了个鱼池,接下来好像还准备建个亭子。这是小区的公共绿地,私自占用并改造成自家的小花园这种行为,我们小区很多业主都很有意见。

  自家门外挖了个鱼池

  1月10日下午,钱江晚报记者来到市区当代江南小区。在靠近小区入口处的南边联体排屋旁,记者看到,第一间排屋大门右侧的绿地上开辟出了十余平方米的区域,里面挖了一个扇贝型的鱼池,大约有三、四平方米大小,已经用水泥浇筑好了。

  不过当时两三个施工人员正在往鱼池里填土,已经差不多填满了。

  记者随后联系了开挖鱼池的业主李先生,他就是第一间排屋的主人。李先生说,他这么做也是想美化环境,“原本这块地就是一片没有绿化的土地,我们多次跟物业讲过要铺点草坪之类的,他们迟迟没动静。光秃秃的确实不好看,所以后来6栋的业主自己出了3万块钱请人在这里弄了绿化,并没人有什么意见。我心想在这里挖个鱼池,养几条日本锦鲤,再建个亭子,以后大家也可以在这休息。”

  “这块地本来就是公共用地,是全体业主共有财产,怎么可以搞得跟自家小花园一样。”业主王先生显然不能接受李先生的说法。王先生告诉记者,他曾多次向物业反映此事,物业也表示已经进行劝说,但业主不听,他们也无计可施。

  公共绿地不可改,公共空间改造需审批

  记者来到当代江南物业服务中心了解情况。办公室周主任表示早在去年12月30日,业委会主任已经对该业主进行劝说。“一户人家这样做,其他小区业主也将效仿,这样会破坏整个小区的环境和容貌。”周主任说,“但是由于物业没有强制执法权,所以我们除了劝阻,不能采取其他措施。”

  随后,记者联系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法规处的许晨副处长。他告诉记者,小区最初规划中的公共绿地不可私自改造。“如果像李先生说的那样,原本这个区域是空地,业主想要进行绿化,那就需要经过物业同意和园林绿化的审批。”许副处长介绍,“如果这块区域原本是绿地,业主私自改造为他用,那么就属于毁坏绿地。执法局将根据绿地原来的价值,处以1-3倍的处罚,并要求其限期内恢复原样。”

  “小区的和谐环境关键依靠业主自觉和物业自治。如果小区业主确实存在私自占用公共空间的行为,且物业公司劝阻无效,可报由执法部门提前介入调查处理。”许副处长说。

  据了解,目前挖好的鱼池已经填平,李先生表示将在14日之前将该区域恢复原样。(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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