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可缴物业费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除了购买、建造住房、交房租等功能之外,住房公积金还可以用来支付物业费,这对于一些物业费较高的市民来说,住房公积金也是一项惠民措施。
市民:我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现在有10万元,一直没有用,听说住房公积金可以用来交物业费,这是真的吗?如果可以,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支付公积金,如何提取,需要哪些手续?
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针对当前衢州市物业费收缴存在的问题,衢州创新举措,出台了《衢州市本级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实施办法》,从2013年7月1日就开始试行了。如果您在市本级缴存公积金,且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
根据该《实施办法》,市本级职工可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但仅限一套住宅,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房屋权属证书(新建商品房未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应该提供《商品购销合同》和购房发票);物业管理费合法票据(需盖有税务监制章);加盖财务印鉴的《公积金支取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目前租房的职工,如果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明确所租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缴纳的,也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但需要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单身职工提供单身证明)无住房产权登记证明和经当地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租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物业管理费合法票据(需盖有税务监制章);加盖财务印鉴的《公积金支取申请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按照要求,每户每次申请可提取不超过上一年度的应付物业管理费用(最高不超过每平方米月缴2元标准),两次申请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是公积金使用方式的一种探索和创新,增加了公积金的使用途径,同时,也有利于缓解目前物业管理工作中物业费收缴难等问题。(祝春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