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新聘物业起波澜
定海碧水蓝天小区的现任物业是舟山市怡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也是该小区开发商旗下的物业公司。
为何在小区经营了6年之后,又不得不选择退出碧水蓝天呢?
记者从现物业公司了解到,碧水蓝天小区共有业主920户左右,整个小区分两期建成,一期的23幢房子全为多层,共有500多户,于2008年交付;二期于2012年交付,其中,8幢小高层,5幢多层,住户有400户左右。不过,现在二期的入住率并不是很高,50%左右。
在二期交付两年后,也就是今年9月,碧水蓝天首届业主委员会成立。“根据规定,前期物业需在业委会成立后的三个月内撤退,为此怡庭物业公司表示服务期于2014年12月11日结束。为使小区日常运行平稳过渡,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协商后,由物业公司继续服务至2014年12月底,这样也与物业费的收缴日期相一致了。 ”业委会负责人告诉记者。
就这样,刚刚组建起来的业委会班子就着手进行小区管理的系列工作。
怡庭物业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解释,由于小区收支难平衡,所以要退出,至于物业费收缴率多少,她不便透露。“业委会刚成立,我们所有的处事都要符合法律法规,更要遵循小区业主大会的议事规则,只有符合程序了才能保证公平公正。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小区议事规则的规定,有诸多的事项是需要由业主大会决定的,如确定本小区物业管理方式、物业管理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选聘、续聘和解聘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这两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方能有效。为此,我们特意制作了征求意见表,每家每户征求意见,在获得业主大会的授权之后,业委会便开始对外公开招聘物业企业。 ”一位业委会成员如是告诉记者。
同时,有业委会成员还特地书写了一份普法知识,在公告栏及每个楼道里都进行了张贴。
在这位负责人看来,业委会始终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委会所做的任何的事情都是需要遵循规则,否则就是无效。
在得到600多户业主的授权后,业委会就开始本着“行为规范、信誉良好、方案周全、收费合理、服务标准高”的招聘标准,在媒体上公开招标。
业主质疑物业报价合理性
11月19日,业委会召开了业主委员会会议,确定4家应标物业企业中,有两家入围候选,分别是市珠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市永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1月24日,他们在小区公告栏里公示了两家物业公司的基本信息,以及两家企业的服务方案,供业主参考。由于各家的服务承诺都将作为日后签订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所以业委会将各家的材料具体的出入页码都一一标明,供全体业主核查、监督,由全体业主自行选择,得票高者中聘。
然而,珠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给出的物业报价却让不少业主匪夷所思:一期多层是0.8元/平方米,二期多层是1.00元/平方米。永置物业给一期和二期多层的报价是一样的,都是0.8元/平方米。“同一个小区,同一种房型,享受同样的服务,为何一期和二期的物价报价不一样? ”这样的疑惑,不少二期业主都有,他们将自己的疑惑告知媒体,有的业主将其发到舟山论坛上。二期业主反响如此强烈,是业委会没有想到的。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物业公司会对同一个小区内一期和二期给出不一样的物业报价呢?
一二期物业报价不同是历史遗留问题?
其实,自从二期业主入住之后,就一直“享受”着这样的高价服务。
业委会负责人介绍,一期业主的买房时间早,当初的购房合同上写的物业价格是0.8元/平方米,二期业主所签订的购房合同上就明确写着,物业价格是1.0元/平方米,这个价格是政府指导价,在如今的怡庭物业公司的墙壁都公示着。物业公司通常都是经过实地考察、了解之后再制定投聘文件的,各家物业就是按照现在的物业价格结合他们公司的人员配置、服务项目、服务承诺等内容给出了自己的报价。
此次更换新物业的时间节点上,不同业主的利益诉求也都凸显出来了,二期小高层的业主反映,现在的1.5元/平方米太贵了,能否降一些,而且一梯两户和一梯四户,收费怎么可以同样呢?
诸如此类的业主抱怨,在小区内采访,业主均有反映。
俗话说,“不患寡而患不均。 ”为什么不趁着换新物业的契机,将一二期之间本来的差异拉平呢?
业委会负责人解释道,这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是政府指导价,现在若理顺这个价格差,有些难度。“而且这是物业企业自主报价,我们无权干涉。 ”这位负责人认为,他们业委会必须严格遵照程序进行,否则就是不公平。
“激动的业主把会议桌给砸了个洞”
谈到这三个月的工作,业委会成员都感到“身心俱疲”。
当选聘物业的公示张贴出去之后,有不满意的业主直接围住了业委会负责人。第二天,这位负责人接到了社区的通知,说业主要和业委会成员开见面会进行谈判。可是当他来到社区办公室时,业主却没有到。
上周的一个晚上,几名业主代表和业委会成员在社区进行了碰面,业委会成员面对业主的质疑进行了一一解答。“激动的业主把会议桌给砸了个洞。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事后,他们得知,有个别带头与业委会抗争的业主,并没有缴纳今年的物业费。
如今,意识到矛盾核心的业委会负责人认为,目前小区应以平稳过渡为准。“不论哪个物业企业中聘,在签订合同前,我们都会与企业商谈,尽量把一期和二期的物业费差异拉小一些。 ”这位负责人把想法告诉了业主代表。但业主代表认为,既然是约谈好的内容,为何不直接写入现在的公告里,或直接在公告后面加个补充说明。
业委会负责人解释道,“现在把内容公布,会影响结果公平性。 ”
提到小区业主与业委会之间的矛盾,这位负责人感到无奈至极,甚至说道:“如果继续这样下去,家庭都快破裂了。 ”
如今,刚刚组建才三个月的业委会和业主们之间的关系有了嫌隙。他们表示很无奈,当初怀着奉献的精神大家走到一起来,想为小区的公共事业尽爱心,没想到如今按程序进行的事还会冒出这样的障碍来。
据了解,现在不少业委会成员都有了辞职的想法,然而,如果现在业委会解散的话,那么只能社区直管碧水蓝天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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