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会计骗领10多万元柴油补贴 案发后让妹夫大包大揽作伪证
2006年,根据国家惠民政策,渔业相关部门开始发放渔业油价补助资金(又称柴油补助款)。按照规定,必须拥有相关标准的渔船并从事捕捞三个月以上的渔民才可以办理捕捞许可证。
2009年,嵊泗县黄龙乡的一些渔业捕捞许可证到期需要更新,渔业管理部门要求把不符合规定的渔业捕捞证书上缴回收。范某时任黄龙乡某村渔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兼会计,负责保管上缴的渔业捕捞许可证。利用职务便利,她先扣留了一本渔业捕捞许可证,后又虚构了一份船舶买卖合同,自己冒签了原证件主人周某的名字和其妹夫林某的名字,并利用管理印章的便利出具了虚假村民委员会证明。随后,范某又借用林某的身份证,骗取了渔业部门办证人员的信任,神不知鬼不觉地就将周某名下的渔业捕捞许可证变更为没有实际船只的妹夫林某所有。这一系列的行为,妹夫林某当时是全然不知。
2010年,2009年的柴油补助款发放到位,但范某并没有马上去提取。直到2011年,2010年的柴油补助款发放到位后,范某才把这两年的柴油补助款全部取了出来。直至案发,范某一共冒领了四年的柴油补助款,共计人民币102709.4元。
虽退还了全部赃款却让妹夫去顶罪
今年7月,范某骗领柴油补贴款的事件败露。为逃避法律制裁,范某向妹夫林某求助,要求林某替她扛下罪责。林某以为,他把事情包揽下来范某就不构成犯罪,再加上自己本身就是渔民,没有船只的渔民领取柴油补助款最多是算犯错误,不至于犯罪。怀着这样的想法,在公安机关调查及立案之后一个月,林某坚持谎称是其本人要求被告人范某帮忙获取渔业捕捞许可证书,并由本人领取了四年的柴油补助款。
林某故意掩盖范某的诈骗行为,影响了公安机关正常的侦查活动。今年8月15日,林某因涉嫌伪证罪被刑事拘留,9月被依法批捕。
法庭上,范某和林某都一再强调自己因为不懂法才犯了这样的错误,希望法官给予从轻判决。而法院认为,被告人范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国家财政的补贴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林某在刑事诉讼中,故意作虚假证明,意图隐匿被告人范某罪证,其行为已构成伪证罪,并作出了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