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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执法期待突出“重围”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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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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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力量被马路菜场严重牵制,暴力抗法及人身攻击事件频发

  制服被撕坏,一位执法队员脖子上被抓出好几道长长的血痕,另一位执法队员的脖子上被挖下一块肉来。这是在摊贩王某暴力阻挠执法过程中,给执法人员造成的人身伤害。

  昨天下午,记者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看到这两名执法人员时,感到吃惊。

  挥舞菜刀抗拒执法

  1月12日上午9时许,新城执法大队直属中队在新城菜场路履行管理职能时,发现王某经营的熟食店又在店外跨门设摊经营,执法人员当场对王某提出警告,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纠正跨门经营行为。

  10时许,执法人员再次到王某店检查时,发现王某根本没有采取整改措施。执法人员现场取证后,依法启动扣押程序。王某及其家属当场进行阻挠,一边大声辱骂,一边拉扯抓挠执法人员,造成执法队员夏帮舟和吴刚制服撕坏,脖子被抓伤。王某还返身自店内拿出一把菜刀威胁执法人员,暴力抗拒执法。

  执法人员向公安“110”报警后,新城公安分局对王某涉嫌暴力抗法行为立案调查。

  1月13日,新城公安分局作出治安处罚决定,王某因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权被治安拘留7天。

  听到这个消息,新城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总算舒了一口气。然而当执法人员再次来到新城菜场路,经过王某经营的熟食店时,发现王某的亲属再次在店外跨门设摊经营。

  抗法底气来自哪里

  自从新城执法大队去年成立以来,新城菜场路的马路菜场就成为执法人员的一块心病。流动摊贩越来越多,除了临城的摊贩,白泉、勾山的摊贩也加入了马路菜场的队伍。由于流动摊贩法律意识淡薄,每当执法人员来到现场行使职权时,流动摊贩的对抗举动屡屡升级,几乎可以用“小闹天天有,大闹三六九”来形容。

  流动摊贩抗法的底气来自哪里?执法大队负责人进行了分析和梳理。

  一是因为流动摊贩小闹难追究,大闹难问责,小贩闹起来有恃无恐。比如昨天上午,执法队员林文君在劝阻水产商贩流动设摊时,对方竟将一口痰吐到林文君的身上,执法人员不能骂人更不能动手,对这样的侮辱行为毫无办法;

  二是行使职务时,群众围观起哄,部分小贩结成小团队集体对抗,执法人员现场非常被动;

  三是即使作出行政罚款处罚,由于某些原因难以执行,违法行为无法及时追究,最终造成执法无力。比如,王某的亲属再次跨门设摊经营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处以罚款1000元。但是,王某的亲属根本不可能配合笔录,更不会主动到银行缴纳罚款。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像这样罚款金额较低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法院执行起来也有难度。

  执法保障亟须创新管理模式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舟山市共有14家马路菜场,因管理难的问题,三分之二以上的行政执法资源被滞留在马路菜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533项行政执法职能,由于马路菜场拖住后腿,大量的行政执法工作无法有效开展。

  该负责人表示,法律红线不容屡屡践踏,执法人员的人格尊严需要得到尊重。

  据分析,造成目前综合执法困境的根本原因除了执法环境外,首当其冲的还是执法的保障问题。

  一线执法人员强烈要求,以目前的执法环境来看,治安保障是第一要务。目前,公安、综合执法、交警分散执法没有形成合力,使综合执法和民警都感到压力巨大。因此有必要创新基层执法形式,及时推出和固化“公安+综执”为主的多部门联合执法,试点多部门综合执法合作共赢的城市管理模式。

  去年11月,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街在广东全省首创“公安+城管”为主的“天河车陂综合执法模式”。由于形成合力,短短一个月,执法效果立竿见影,2000多个流动摊贩绝大部分销声匿迹。

  从长期的执法效能来看,司法支持和保障必不可少。建议在法院行政法庭设立综合执法简易庭,建立处置综合执法违法案件的简易程序,进一步疏通司法机关对于综合执法的支持渠道,同时充当执法对象依法维权的保障机关。法庭可授权综合执法部门行使必要的司法性质权力,对综合执法处罚决定的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对综合执法行为予以必要的制约和规范。通过开庭审理,给予执法对象申辩或控告的权利,作出公正裁决,让执法对象有苦有处诉,有冤有处申,不再以盲目抗法为唯一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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