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何来“意外”?
近五年来,丽水市发生了多起违规起重作业致人伤亡的安全生产事故,设备维护不到位、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成为酿成事故的罪魁祸首。
【现场问政】
今年11月13日下午,龙泉市锦绣苑一期工地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在起吊过程中,塔吊钢丝绳突然断裂,坠落的钢筋将一名工人砸死,事故现场触目惊心。
针对该起生产事故,龙泉市住建局和安监局初步调查发现,钢丝绳有机械伤,塔吊挂钩的润滑油达不到润滑度的要求。承建单位浙江国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够健全、塔吊起重作业不规范等问题。
记者通过对事故现场人员的采访,也验证了该工地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塔吊作业手因为风险原因,对本应仔细检查的卷帘机下面的钢丝绳,每天也只是随机看看。塔吊信号工安全生产意识也很淡薄,在下方人员还未完全走开就进行起吊作业。然而,面对该起事故,负责该项目的经理,却一再强调是“意外”。
对此,市安监局综合处处长纪丽平有着自己的看法。他认为,说“意外”是外行话,安全生产事故没有意外一说,如果说是意外那就应该是刑事案件。纪丽平直言,该工地现场管理也存在问题,没有带班人员,塔吊信号工存在违规指挥的现象。同时,企业平时对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不到位。更为震惊的是,该企业在2008年和2009年连续发生高处坠物事故,然而,却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记者调查还发现,浙江国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不到位。据死者张有财的老乡介绍,就在事故发生的前一天晚上,公司组织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会,本应参加培训的张有财并未参加此次培训活动。
【回应承诺】
“事情发生以后我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看了情况也很惊讶。”龙泉市委常委、副市长叶学明说,事故发生后,相关职能部门就马上介入调查了。调查结果发现,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塔吊的钢索断裂了。调查发现,钢索上有明显的切割痕迹,反映出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方面不够到位。现场存在违章指挥、操作,当下方有人的情况下指挥人员就指挥塔吊启动,这也反映出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是不到位的。
“在事故发生后,事故企业就被停工整顿,补上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等事故最后的责任鉴定出来后,相关的责任人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叶学明表示,企业是责任的主体,首先检查责任落实情况,教育培训是否到位,安全设施的检测检验是否到位,安全设施投入是否到位等等。安全生产的监管的职能部门必须要监管企业将这些工作落实到位。
【专家点评】
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支队长徐兴跃根据钢索的鉴定检测结果,初步判断应该是平时吊了太多锋利的货物,钢索磨损严重导致钢索断裂,断裂后坠物掉落导致下方工人死亡。假如钢索断裂发生,下方没有人员,就可以避免人员伤亡事故。损伤的钢丝绳要断是个必然的结果。通常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一个是物的不安全状态,另一个是人的不安全行为,最终都会导致这样一个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