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安监人员配备知多少?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人员配备不得少于8人,而实际上丽水市各县(市、区)监察大队编制被挪用,混编、混岗的情况也较为普遍。
【现场问政】
青田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编制12人,名义上已有7人,实际专职工作人员只有大队长1人。
青田县安监大队大队长吴爱平表示,7人编制中有6人在其它科室,属于混岗。安全检查时,必须和其它科室人员结合起来一同执法。主要因为一个人执法,不符合相关规定,必须2人持证。
与青田县类似,遂昌监察大队有编制9人,松阳监察大队有编制17人,这两县实际在岗都只有2人。
遂昌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鲍王富说:“县安监局科室共有9个,如果其它科室都只有1人,执法大队设8个人,工作就会出现不平衡,所以编制只能充实到其它科室里。”
松阳安监大队大队长吴东军说,一年到头,安监的人力、精力都很有限。人少了,安监大队检查企业的覆盖面就小;人多了,覆盖面就广,具体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就容易被查处。
另一方面,在乡镇(街道),安监专职人员的配备情况同样存在问题。青田县温溪镇作为省级中心镇,配备了3名安监员,但实际工作中,没有一个人能做到专职。
青田县温溪镇经济发展办主任、安监员徐晓惠就一人兼顾两职。“说实话,专职安监员实际上‘专’不起来,我们还兼了很多其它工作。以我为例,工业、环保,还有所有和工业有关系的职责都在我这里。”
同样在省级中心镇碧湖镇,只配备了1名由莲都区安监局聘用的临时人员。对此,莲都区碧湖镇副镇长潘秀华表示,1个人根本管不过来,拥有执法证就必须要有事业编制,换言之,没有编制,就没法执法。
【回应承诺】
青田县安监大队大队长吴爱平说,青田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虽只有一人,却也不会影响工作。青田全局执法,并不只是大队执法,各科室相互配合,全局一盘棋。一年下来,整个大队只有队长一人,也不影响执法工作的执行。
而青田县温溪镇需配备3名安监员,实际上只配备了1人,今年已经发生3起安全生产事故,死亡3人。该县副县长陈海民表示,监管力量不足客观存在,专职不专干,在其它乡镇的安监站也客观存在。青田将出实招规范安全生产工作,争取在2015年上半年出台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对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甚至包括从事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都将提出具体要求,以及执证上岗的具体规定。对于不愿意干安监工作、怕追责的人员,青田县还要明确尽责者免责、失责者追责,用奖罚制度来管队伍,用激励机制来留队伍,从思想教育上安队伍。
执法人员不足,主要是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不足。陈海民认为,贯彻安全生产共管机制,要有三个“必须要管”:管行业,管生产,管业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抓好共管机制的“牛鼻子”。
面对碧湖今年发生两起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两人的现状,莲都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李一波表示,“力量不足任务重”的矛盾客观存在。碧湖镇只有一名兼职的临时人员。去年8月份该镇还以安监员的名义,又招录了1位事业编制,要求专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可据了解,他因为乡镇工作任务繁重,已经兼职做了其它工作。
目前,莲都区已经关注到兼职问题的严重性,市里高度重视,希望莲都在加强基础建设方面进行试点,研究解决安监员兼职的问题,缓解基层安监人员不足的矛盾,并准备通过增编、内部人员调剂和编外用工的方式解决难题。
而遂昌安监大队占编9人,实际在岗2人。面对现状,遂昌县副县长叶照辉有3个基本想法:一、在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优先配备安监员,如工业园区;二、在新《安全生产法》出台后,安监人员面临职能调整,要实现综合监管,干该干的活;三、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多管齐下,职责清晰。
“近几年增加的编制都在执法大队,整个安监局混岗,但其实执法大队在岗的只有2人。”松阳县副县长毛胜法也表了态,要求安监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电视问政,实话实说。”市安监局局长郭海光认为,丽水市安全生产人员如此薄弱,安全生产工作就像空中楼阁。乡镇的安全生产人员配置问题具有普遍性和真实性,安监站形同虚设,安监干部有名无实,乡镇一级甚至“断层”。
郭海光表示首先要解决“有人干”的问题。各县(市、区)必须按照规定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其次要解决“怎么干”的问题,包括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网格化管理、培训专职干部,让其真正“专”起来。最后解决“安心干”的问题,杜绝队伍不稳定,要建立“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生态系统,以此保护安监干部。
郭海光建议加大追责力度,没按照市委市政府规定,落实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要求的县(市、区),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人员死亡,要实施挂牌督办,按规定追究责任,包括乡镇党政一把手的责任,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改变现状。